据调查,国内城市居民的住房拥有率高达96%,但大多数家庭有自己的房子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有房子。
有些家庭很多人口只有一套房根本不够住,而有些家庭虽然房子够住但因为房子和工作地点不一样,还有些年轻人不愿意和父母住在一起但又没有多余的房子,还有一大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及买不起房的城镇居民。对于这些人来说,没有房住怎么办?租赁或许是不二选择。
据相关机构估计,我国目前有超过2亿人在租房住,而随着房价的上涨和人口的流动加剧,未来租房群体还将进一步扩大。根据《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预测,到2025年国内租房群体将达到2.3亿,2030年这个数字将再加4000万达至2.7亿。到时候接近20%的人口都要租房子住。
而我们都知道,在租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糟心的事情,比如被克扣押金,或者二房东跑路,房东赶人,使得租客无法继续住下去。因此,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刚需租客的权益,也为了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住建部终于出手了——4月27日,中国经济网报道,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从行业管理和规范,到租金监管、租金监测,全方位整顿租赁市场。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此次住建部要求租赁企业务必将“租金纳入监管账户”,意在重点整顿长租公寓、房产中介以及一些自然人性质的“二房东”。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租客和房东都要留意,那就是去年10月份,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其中“新禁令”明确要求,从今年起,3类房子不得出租,租客们要多加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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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房子:不符合装修规范的房子。
一些房东喜欢在出租房子之前,要装修一下房子,这样可以抬高房屋租金。但实际上,房东装修如果为了省钱,而使用劣质材料的话,租客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入住,就很有可能影响到租客的身体健康。所以,建筑材料必须采用含污染物较少,且符合房屋施工工艺要求的材料。
第二类房子: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住房。
住房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环,质量不好的房屋可能会危及租客生命。一般来说,住房质量会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检测,其中对于住房防火、抗震、勘探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今开发商新建的房源基本上都能满足要求,租客需要注意两类房源,一是年久失修的老旧住宅,二是房东自己盖的违建房,由于缺少相应的安全检测,因此这类房屋可能会存在一定问题,住户需要注意。
第三类房子:厨房、卫生间、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诞生了一种新型房源,房东将房子分隔为多个单间用于出租,也就是所谓的群租房。这些房子其实是不允许出租的,因为存在太多了安全隐患了,一旦发生火灾的话,很难逃生,自己遭受了损失还会殃及周边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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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住建部出手整顿“二房东”,并且于早前发布“新禁令”明确4类房子不得出租,是租房市场越来越规范健全的表现,对于租客来说,是个天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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