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银行间同业贷款中心宣布,2020年12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LPR为3.85%,5年以上LPR为4.65%。

至此,LPR已连续8月维持不变。

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转换的朋友将在今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LPR利率进行还款。(注:本文节选自公众号“每天有点小知识”,侵删)

转换后,月供有何变化?

假设有100万房贷,贷款时间长度是30年,选择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是基准利率(4.9%)上浮10%,即5.39%。那么在2020年实际负担的月供是:5609.07元。

转换为LPR之后,上浮10%要转换为“加点”。计算方式是4.9%×1.1减去2019年12月的5年期LPR利率(4.8%),为0.59%,或者59个基点。

假设在转换为LPR的时候,选定的“重新计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从2021年的1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将根据2020年12月21日公布的最新一次5年期LPR重新定价。

最新的利率是:4.65%。所以,在2021年最新房贷利率是4.65%+0.59%=5.24%。

也就是说,比之前的5.39%降息了15个基点。2021年的月供是:5515.84元。

月供少了5609.07-5515.84=93.86元。全年少了1126.32元。看起来很少,但是几十年下来要省不少利息!

1月份月供反而变多了?

可能有朋友发现,LPR转换后,自己1月份的月供反而变多了!根据刚才的论证,不是转换后利率低了、月供会变少吗?这主要是由计息天数造成的。

1、以往月供是这么计算的:在利率不变的情概况下,大部分银行是按照每月30天计算利息(即按照一年360天计算,占了银行5天的便宜),所以每月还款金额都一样。

2、如果在2021年1月1日利率变了,则是按照实际天数计息,例如还款日是每月的10号,原利率是a,新利率是b,则该月利息计算情况如下:

21天(12月11日-12月31日)*本金*a + 10天(1月1日-1月10日)*本金*b = 该月利息

结果会发现,该月的计息天数变成了31天,多了一天!这就是1月份的月供变多的原因——多还了一天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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