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房地产市长/市场限购新引进:紧急高购房资格两年变更5年中金网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3月25日)上午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古琴山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若干意见》从今天开始实施公告,其中包括三项房地产市长/市场调控政策:
1、非城市户籍,购房资格变更2年5年;
2、2室首付50%(普通),首付70%(非普通);
3、禁止首付款贷款、桥梁贷款。
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16年,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本市“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和“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坚持以市民为主,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保障科创中心建设引进人才的居住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更加注重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体系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多策并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针对楼市过热出台调控政策
多位地产分析师指出,“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将极大压缩改善型住房需求,短期内会对房价造成影响。另一位房产中介人士认为,如果将部分二套房首付比例调至70%,也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为从上海购房结构来看,置换房需求的购房者所占比例非常大,这一政策会大大加大这部分人群换房的压力。
国家统计局于3月18日公布了“2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上海以环比5.3%的涨幅仅次于合肥位列第二,这也足以说明上海楼市的火爆程度。
对于上海房市过热的现象,3月6日,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开放日中,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住房是特殊的商品,必须调控,但调控必须通过科学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最近一段时间,上海出现非理性过热的市场情绪抬高了房价,这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利,对一些违法违规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惩处。
“这传达出了明确信号。”上海监管人士此前曾对财新记者指出,上海会针对楼市过热,出台一些调控政策。在银行业方面,一是规范银行和中介的合作,银行放按揭贷,不需要通过房产中介;二是要求银行查明客户首付款是否来自自有资金,如果不是则应附带个人说明;三是要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的政策。
多位知情人士均认为,上海楼市调控适时必要。一位股份制银行董事长认为,上海楼市的调整一直有自己的节奏;冷市调热、热市调冷,这是非常难得的真正差异化的住房政策。也有监管人士表示,上海要做国际化的大都市,要做未来的科技型创新型城市,如果房价涨太快不利于人才引进。
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1、而普通住房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44平米的住房。
2、非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以上三点只要符合一个,即为非普通住宅。反之则为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费区别:
一、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二、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三、契税: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四、土地收益金: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五、土地增值税:1、成交价*1%,普通住宅免征。
2、非普通住宅,全征(无年限制)、 “增值额”*30%征收。
六、印花税:成交价*0.05%
1、普通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普通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七、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普通住宅
八、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普通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普通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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