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榴莲北京报道
第二年,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最近开通并得到确认,根据政策规定,有关特别追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
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答复《中国经营报》记者时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12月1日正式开始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该功能将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2022年。
在个人所得税APP终端,记者发现今年增设了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并设有一键带入功能,目前个人所得税APP系统已经升级,纳税人可以在手机端更新系统并完成确认。
前述12366工作人员提醒,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事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即使2022年度个人附加扣除内容和2021年一样,纳税人也需要点击确认,这样扣缴义务人才能在2022年1月份完成相关项目的扣除。
“此外,对于信息有变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快捷填报页面完成相关信息的修改,确认无误后才可以在扣除年度生效并予以扣除。”该人士说。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提醒,扣缴义务人需要及时下载更新纳税人报送的信息并指定由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当月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并预扣预缴税款前,保证及时准确地按照专项附加扣除后的金额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所谓扣缴义务人,主要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通俗说就是纳税人所在的企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过程中,扣缴义务人也需要及时下载更新纳税人报送的信息,这样才能确保员工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
一位税务系统人士解释,扣缴义务人及时更新纳税人报送的信息,可以避免在年度汇算时额外添加或修改专项扣除信息。
结合以往情况看,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确认,系统往往会默认其填报的扣除信息有效,但不会自动在下一年度生效,因此为了保证纳税人能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需要自己确认,其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可以让扣缴义务人从确认月份的次月开始进行扣除,或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其结果都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此外,对于纳税人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的情况,上述税务人士明确表示要如实申报。比如纳税人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上述税务人士提醒说,按照规定,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会保存五年,因此纳税人需要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这进一步强调了如实申报的重要性。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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