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女士于2018年3月购买了上海东航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航置业)旗下知名高端项目云锦东方二期5号楼602号房子,除了房屋发霉等问题,她入住后全身得了荨麻疹。质量问题迟迟未解决,她又发现东航置业的监理公司上海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一测)同时使用内资公章和外文章,怀疑使用非法人公章,涉嫌合同欺诈,房子未通过“一房一验”。
东航置业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夏女士购买房子后马上带领施工队入场进行了二次装修,霉变、反碱等现象的原因和责任未有定论,曾提供维修方案并提出邀请第三方作鉴定但对方不予回应,且房子已经开盘售卖,分户验收等证件齐全,监理方的三枚公章没有问题。
双方互不相让,问题越挖越多。
▲消费者供图
发霉、反碱的房子:多次维修未有改善
“602号是样板房,在2年多开放时间内供往来客户参观累积多达千次,从未发现过霉变现象。” 东航置业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水淹’现象是在夏女士二次装修期间发生,开发商保修责任已解除,始终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核查和处理。”
据夏女士供图发现,房子多处发霉生斑,包括主客次卧、衣帽间、行李间、走廊等大部分地区的墙纸、踢脚线、门槛等,反复更换没见好,甚至有霉变爬高的迹象。“收楼时东航置业就换过一批墙纸,发霉后多次更换依旧没彻底解决。东航置业工程部对地暖管道进行水压测试,结果显示地暖道、分水器等可能存在渗透漏水,工程部还敲掉客房卫生间的地砖发现水泥砂浆层含水过高,抽湿机工作一周湿度仍在80%上下”,夏女士告诉本刊,“过度阴湿导致蝙蝠在白天及夜晚频繁出没在各个阳台及设备间”。
▲消费者供图
东航置业指派的第三方上海室内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分析原因,推断可能是次卫隔墙外消防管弄井在装饰施工期间发生过漏水,导致水通过墙体上未封闭的孔洞渗入次卫,水又通过地暖层与墙体之间的接缝渗入地暖层内形成暗水体,随着踢脚线、门套的封闭,此部分积水只能通过基层板缓慢散发导致房屋发霉、反碱。
皮肤过敏:或过量使用抛光剂
搬家后惹上皮肤病让夏女士忍无可忍,“家具搬进去时,我手臂、小腿和脖子就反复发红、发炎,正式入住的当晚就发红疹,咳嗽不断。一周后被迫住酒店,第二天红疹就消失了,一旦返回现场就复发”,她前往医院皮肤科验血并做敏源检查,被诊断为荨麻疹。聘请的施工队成员也先后出现红疹、过敏等现象。对此,她认为与暗水无法排出,东航置业处理大理石反碱过度有关。
据东航置业回复夏女士维修方案的函显示,602号样板房在开放期间每月都做化学晶硬剂处理大理石(抛光),建议以后如法处理。夏女士对此非常不满,“处理大理石的晶硬剂配方含有草酸,它有刺激及腐蚀作用,极易被皮肤、粘膜吸收。依据常规,大理石做晶面抛光保养的间隔不得少于半年。该样板房连同空关期约3年就抛光过40余次,收楼以后,5月至8月,开发商又至少抛光过3次,使空气中的草酸含量超过了最高容许度1mg/m³ ,家具也沾上了白点,只能用酒精擦拭清理”。
“暗水体”:双方各执一词
夏女士要求将大理石拆除并重做地暖,遭到东航置业的拒绝。东航置业仅愿意将大理石做开缝处理,地暖热烘除碱。东航置业表示,夏女士提交的二次装修内容包括全部阳台地砖凿除,新铺大理石地面;全部卧室原有地板拆除、修补地坪、新铺地板等。“根据约定,夏女士的施工队入场则该房屋的质保期便予以终止,整个工期恰逢梅雨期间,他们在里面做了什么不得而知。若房屋存在霉变现象,夏女士断然不会将昂贵的意大利全进口地板铺设在多处”,东航置业告诉本刊,“通过对次卫地砖、淋浴房地面大理石及客厅部门大理石地面的破拆,发现所有潮湿均存在于石材(地砖)结合层内,防水层以上,地暖保护层均干燥,无渗水现象,由此排除‘疑似形成暗水体’的可能。”
但夏女士反驳称自己施工的区域都未涉及到任何卫生间、厨房排水,且根据东航置业的要求,为了不影响其他业主生活作息,将方案中换阳台地砖的方案改为更换小阳台地砖,并在两天内完成。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翻修不断且无法入住的夏女士萌生了退房、索求赔偿的念头。
折腾到11月,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前往房子现场勘测,对夏女士当面提交二次装修方案作出判断:不会引起“暗水体”的质量问题,但无法判断房屋问题的原因,建议请第三方鉴定。
“假公章”疑云:监理方有三个对外公章
但夏女士在奔波维权的过程中发现,东航置业监理方上海一测存在疑似使用假公章等问题。她强调要先弄明白真伪,才谈第三方检测鉴定。
上海一测为内资公司,在夏女士所购房屋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等文件加盖外圈英文字母内圈无五角星的外文公章。据徐汇房地局提供的其备案的“质保书”样张,云锦东方的上千户业主的“分户验收合格证”的监理公章都为外文章。
夏女士代理律师丁芳获取上海市青浦区工商局出具的上海一测内档资料,显示该公司为内资自然人公司,唯一法人公章为内五角星,外中文的章。
东航置业对此回应,上海一测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出具的书面证明已明示,包括外文章在内一共有三个对外公章,该外文章于2011年刻制,用于公司监理业务活动,由上海一测对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由于公章存在疑点,夏女士认为附在合同上的质保书等所盖非法人备案章,应为无法律效力,即购房合同亦无效。“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同时,未经公安局批准以及工商备案的公章不属于有效备案的法人公章”,丁芳表示,“未加盖有效公章的合同已涉嫌欺诈,夏女士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东航置业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假公章”一事,夏女士表示将依法追溯所涉的全部相关监管部门纵容虚假公章备案上海市商品房渎职行为的责任,提起相关行政诉讼。
“一房一验”质疑:未分户验收
除此之外,夏女士还怀疑其房子没有通过“一房一验”。据徐汇区建交委备案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显示,其所在二期5号楼有41户完成验收,而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及夏女士现场统计,5号楼共有43户,对此她怀疑包括602号房在内的两套样板间未进行分户验收。
▲消费者供图
▲消费者供图
随后,夏女士发函要求获取详细分户记录,建交委表示“本机关未获取您要的信息,该信息无法提供”。
她要求东航置业提供五证——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东航置业以内部规定为由,仅提供了质保书和说明书。
丁芳认为,五证是国家对于项目交房的强制规定,交楼的必要条件,若房屋未经过分户验收,应解除夏女士的购房合同并赔偿包括不限于违约金、房价差价、银行贷款利息、过户税费、装修费、家具损坏费等。
东航置业回复本刊,云锦东方锦园楼盘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获得不动产权号沪(2017)徐字不动产权010040号,符合商品房建造、验收、出售等相关法律规定。若该房屋未通过分户验收,则后续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无法获得,且所谓的“三书一证一表”已与现行法律规定和现实验收程序完全不符,另外,夏女士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要单方面行使解除权无合同及事实依据,对于夏女士提出的解除合同以及赔偿不予接受,特别声明上海一测公章真实性问题不属于购房合同所确定的双方法律关系范围内。
夏女士还对房屋实测面积、投标印章、文件盖章处未填写日期等大量问题存在质疑。至今双方僵持不下,本刊将会持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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