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不超过200人。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属教育部的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我校2016年继续组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重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
申请条件: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特长或创新潜力的理科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特定招生专业招生要求建筑建筑学城乡规划景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曾获全国中学生科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省信息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等奖;2.高中具有突出的建筑学相关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在相应的学习或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机械动力机械工程能源动力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纪律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及以上;2.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3.高中阶段具有突出的与报考相关的学科专业和创新潜力,在相应的学习或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测控技术与仪器、民用运输、民用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加固、数学、物理、化学、药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时曾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日小科学家”奖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纪律奥林匹克竞赛二等奖;3.具有突出创新潜力的高中数学、物理或化学优异成绩,或具有突出创新潜力的相关学科实践活动优异成绩。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纳入东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不超过200人。
第三,注册程序
1.在线注册
考生必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站是: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00:00至2016年3月29日24:00。
2.邮寄申请材料:
东南大学2016年普通自招生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考建筑学的考生必须提供素描,并承诺在作品中是自己的作品;
具有与主要类别相关的杰出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候选人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4月4日。
所有邮寄材料都要由中学核对、签名、盖章,信封上要注明“自行招生”,用EMS寄到本校。
四.选择程序
1.初试: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学科水平、创新潜力和高中综合素质,选出最佳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名单。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初试“优秀”的考生直接参加学科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科目的基础考试;初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后续考试。初试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4月底在教育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开的,无异议者将获得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2.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13日。
3.考试方式:学科基础考试和学科专业考试。
学科基础测试:侧重于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测试科目是数学,满分200分。
初步排名:考生根据学科基础考试成绩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在招生时填写招生类别中具体的招生专业志愿。学校根据具体计划和基础考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各具体招生专业专业考试的考生的学历和初评成绩,成绩分为四个等级。招生计划根据各招生类别的招生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考试公告为准。
学科专业考试:侧重于学生在研究方面的能力和素养。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具体测试公告为准。根据考生的分数,分为A、B、c三个等级,评分规则为:A:各招生专业组前15%;b:每个招生专业组的15%-85%;c:所有招生专业组85%后。
4.资格认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并给予最终成绩,分为四个等级。最终等级根据初始排名等级和学科专业考试等级综合确定,确定规则如下:
学科专业考试等级为A:考生最终等级在初始排名等级的基础上上升一级;
科目专业考试等级为B:考生最终等级保持初始排名等级不变;
科目专业考试等级为C:考生最终等级在初始排名等级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5.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教育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V.录取原则
已取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应首先报考东南大学。他们可以享受以下优惠录音政策:
1.一级:高考成绩达到考生原籍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时录取。
2.二等:高考分数线在东南大学模拟投资线以下30分以内,高于学生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3.三等:高考分数低于东南大学模拟投资线15分以内,高于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4.四级:高考成绩达到考生出生地东南大学模拟投资线,高于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5.东南大学根据学科建设情况确定各招生专业的优秀等级计划,其中建筑类考生的高考分数线需要达到考生出生地东南大学的模拟投资线。
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的方式和时间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高考录取:根据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公示的优惠分数、所选专业、学校模拟投资线等情况决定录取。学校模拟投资线由生源省级招办根据全省各高校最终确定的投资比例计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
不及物动词工作机制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东南大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83792682。
3.东南大学自考全程记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家飞〔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名学生收费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调整,东南大学也会相应调整。
九.其他
1.考生和中学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做招生和考试辅导。如发现中介或个人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如果2016年教育部和学生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招生政策发生变化,适用新规定。
X.联系信息
网站:http://zsb.seu.edu.cn电子邮件: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地址:中国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truth{ position:relative;width:640px;height:38px;padding:0 0 20px 0; overflow:hidden;margin:0;display:block;background:url no-repeat} .truth span{position:absolute;z-index:5;padding:0 0 0 0;margin:0; background:#FFF;font-size:14px;right:0px; top:5px; border-left:20px solid #FFFFFF; border-right:20px solid #FFFFFF;}
高考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707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