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了《网上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活动。其中,近年来新兴的网络直播也被纳入监管范围。方法很明确:直播必须提供商品评论功能,网店不得通过删除差评、给予好评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实时交付必须提供审查功能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收到与“直播”相关的投诉举报2.19万起,“带货直播”需求占比近60%。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社交网络、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组织进行网上交易活动的网上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经营实体和售后服务,或者给予链接跳转提示。网络广播服务提供商应为使用网络广播进行的在线交易活动提供审查功能。
《曝光稿》还明确禁止“计费”、“删差评”、“虚构现场”等多年来在网络销售中屡见不鲜的行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网上交易经营者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允许刷单、删差评、使用虚假明码标价欺骗或诱导消费者与之交易、使用虚假广告,不存在虚假现货、虚假预约、虚假抢购等虚假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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