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6号文《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以每股 11.78 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1,492,999,974.14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16,423,543.42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65,000,000.00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0,725,769.94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农业银行诸暨山下湖支行,账号19531001040009397)收到了公司本部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收到了子公司康华医院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子公司建华医院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及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文件,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重组报告书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9,000万元,此处为扣除700万财务顾问费以后的净额8,300万元。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暂时中止实施“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决定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决定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将“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转入康华医院开立在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原拟投资总额62,623.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62,600万元,将设置综合门诊、脑科、耳鼻喉科、肿瘤科、呼吸科、消化科、普外科等特色科室和住院病房、手术室、餐厅等配套设施。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20.79万元,投资进度6.10%。
根据建华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并结合建华医院所在地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客观状况,鉴于建华医院募投项目之一老年护理院建成和投入使用后,现有的经营场地已能基本满足医院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则不仅会造成资产闲置、形成无效投资,还会进一步加大建华医院资产折旧计提压力,增加能耗支出、人工成本、场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给建华医院的日常经营带来更大压力。因此,公司拟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经营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拟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得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并高效得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新医疗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容的具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福恬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由于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股份1,500,000股被质押暂时无法解押,公司暂时无法全部办理股份回购注销手续,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分批次申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首批公司申请以人民币1元回购注销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应补偿的1,246,735股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1,246,735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由454,856,365元减少至453,609,630元,股份总数从 454,856,365股减少至453,609,630股。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修改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1年10月修订)。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12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以快递方式或专人现场提交方式,不晚于2021年11月5日16:30前送达本通知列明的联系地址。专人现场提交的,应至少提前1天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书面提案的接收事宜。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邮编:311804
会务联系人姓名:郭立丹
电话号码:0575-87160891
传真号码:0575-8716053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3
2、投票简称:创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建华医院涉及诉讼的公告》(2018-059),并分别于2018年8月2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2月11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6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8月4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2日陆续发布了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年1月,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81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北京远程中卫妇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重审的一审判决,驳回建华医院全部诉讼请求,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及利息,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建华医院于2021年4月收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3426号)、《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4民初5595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程金卫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建华医院全部诉讼请求,并支付相应的租金及利息,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就上述判决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终审判决。
2、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050),并分别于2020年12月5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6日陆续发布了关于公司孙公司泰瑞通与黑龙江利浦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肇东市第一建筑公司职工医院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年7月,泰瑞通收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黑民终495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泰瑞通与第一建筑职工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做出了终审裁定,鉴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交易“存在签订虚假合同构成经济犯罪的嫌疑,相关事实需通过刑事侦查或刑事诉讼程序予以查清”,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泰瑞通与肇东市第一建筑公司职工医院的上述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2021年8月,泰瑞通收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黑民终24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泰瑞通与利浦斯买卖合同纠纷案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泰瑞通与第一建筑职工医院以及利浦斯的上述交易,发生于梁喜才担任公司副总裁兼建华医院董事长、法人代表及院长职务期间。针对上述交易的异常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向诸暨市公安局报案。
梁喜才因涉嫌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刑事案件已由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中,刑事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公司后续将对上述相关事项涉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调整金额目前无法确定。
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福恬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和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1)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乐康投资已返还现金红利款178,116.71元,已补偿股份1,246,735股,剩余股份530,047股尚未补偿,公司将督促乐康投资尽快完成剩余需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工作。
(2)公司已就康瀚投资补偿事项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根据公司收到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裁决书》(2020沪贸仲裁字第0542号),康瀚投资向公司交付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42,753股,由公司将该2,242,753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若康瀚投资无法足额向公司交付上述2,242,753股,则差额部分由被申请人以现金形式补偿(现金补偿金按发行的股份价格11.78元/股与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之乘积计算)。截至目前,康瀚投资仍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康瀚投资、岚创投资、浦东科技、赋敦投资、建恒投资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富浙资本以公司决议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诸暨市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判决撤销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的决议,尚未最终生效。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依照法律程序就上述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要影响。但是,若一审判决最终生效,将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管理架构稳定以及子公司管控稳定等方面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终审判决。
5、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2021年4月18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7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最高成交价为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8元/股,成交金额为48,396,390.66元。
6、截至2021年6月3日,公司共收到陈夏英支付的珍珠资产股权转让款本金303,241,524.00元及利息7,842,291.24元。陈夏英的珍珠资产股权转让款项已全部结清,本次交易已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海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建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调整了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未予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9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名,陈珞珈独立董事、余景选独立董事和王松涛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0)。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0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9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寿田光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00)。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变更是根据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科学合理并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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