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显示,综合考虑用户规模、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其中,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大型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中小平台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附: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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