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2018北京国际音乐生活展的腾讯QQ音乐展厅。绘画/视觉中国
周杰伦新歌背后的音乐版权争夺。
"很惊讶会有这样的回音。我意外地没有想到。(莎士比亚。)周杰伦御用作词人方文山在最近的采访中直言:没想到新歌会这么火。
9月16日23时,周杰伦最新数字单曲《说好不哭》登录QQ音乐不到12小时,数字专辑销售额突破1500万人,成为QQ音乐平台历来销量最高的数字单曲。到目前为止,这个销售数据还在持续上涨,腾讯音乐旗下三大平台的专辑销量突破了900万张,总销售额突破了2700万韩元。
新歌销售的爆炸性另一边是各大社交平台的狂欢。数字专辑发行后不久,大量粉丝涌入,QQ音乐服务器多次关闭,微信及微博上流传着“周杰伦手机支付——微信3元”的字样。
作为拥有庞大粉丝群的全民歌手,周杰伦不仅有几代人的集体参与,还有腾讯音乐(TME。NYSE)的市值也直接提高了。新歌发行两天后,腾讯音乐的市值随着中概股持续低迷,接连上升,顶级歌手的影响力进一步显现。
周杰伦新歌产生的舆论效应使腾讯音乐获得了品牌效应,各大音乐平台再次将有关争夺音乐版权的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刘旭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通过腾讯音乐发行周杰伦新歌,不仅能获得广大用户的关注,还能带动这首单曲,同时也关注其他主要音乐人的歌曲。如果腾讯音乐有很多独家授权歌曲或音乐家,对网易云音乐和虾米音乐有很大影响。
盗版时代
晋升是技术。不变的是盗版。热门的是市政府。举行葬礼是要收费的。这是中国音乐走了几十年的海盗法官。
盗版音乐并不是不可取的。在充满革命歌曲的时代,从海外流入的流行音乐启迪了一代中国年轻人。曾经占据流行音乐主流的摇滚乐,让中国年轻人第一次感受到了音乐生命力和自由的呐喊。
但是不久,盗版音乐侵蚀了正版音乐的生存空间。从复制卡片到复刻CD、网络盗版音乐、深入骨髓的免费音乐文化,中国音乐家似乎不能单靠音乐生存。高晓松嘲讽道:“作为音乐行业的最高作家和制作人,没有收到唱片公司的专利费,更不用说这个行业的其他人了。”
音乐发展初期不能进行大规模传播。随着技术的进步,音乐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大众传播。唱片时代,磁带、CD的流行使音乐以大规模、低成本迅速复制,成为大众消费品。因此,音乐的版权问题开始受到各方面的重视。音乐人可以通过版权获得收入,唱片公司相互捆绑,促进音乐行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唱片公司的梦想破灭了。20世纪90年代末,数字音乐传播技术大大侵蚀了实体唱片市场。特别是MP3音乐形式的出现,结合网络下载和硬件产品,直接改变了消费者听歌的习惯。
从2001年到2003年,苹果相继推出了itunes数字音乐管理软件、ipod音乐播放器和itunes音乐商店三款产品。itunes是ipod的辅助软件,用于组织音乐的搜索、浏览、下载和分类管理。苹果通过将三种产品捆绑在一起销售,迅速主导了数字音乐下载市场。
随着P2P下载和MP3音乐形式的流行,国内在线音乐网站和音乐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连续9天的音乐、听音乐网、听音乐网、酷狗音乐、酷狗音乐。与美国不同,中国音乐家的生存状况反而更糟。唱片公司微薄的版权费也能收到,但现在什么都没有收到。
P2P传输技术特性使得音乐盗版更加猖獗。就音乐平台本身而言,大部分人都没有想过获得音乐版权许可。在酷乐、泰合音乐从事法务工作的威老律所律师徐志诚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到2013年为止,音乐平台很少购买音乐版权的情况都是野蛮的发展。”
特别是搜索公司百度在主页MP3搜索词中提供了大量第三方未经授权的音乐链接,助长了盗版音乐资源的传播。百度公司没有上传音乐,所以很难直接指向侵权。当时百度MP3是免费的歌曲下载平台。数据显示,2006年百度下载歌曲的用户约为100亿人,下载了全国音乐市场下载总量的93%。
盗版音乐扼杀了音乐创作,给音乐行业带来了更具破坏性的打击。在线音乐平台大部分不需要音乐版权费用,但只能依靠广告苟活。与大型唱片公司不同,可以通过中介等业务为音乐输血。独立音乐制作公司的音乐制作费用巨大,在盗版音乐的影响下更难维持。
大牌混战
2012年6月,前新浪副总裁、音乐负责人沙民创立了海洋音乐。当时音乐版权无人问津。谢国民对音乐版权规范化很了解。在网络音乐盗版猖獗、唱片公司许可便宜的时候,他以极低的价格签署了40多家长期独家音乐版权代理公司,与100多家唱片公司进行版权合作,收获了2000多万首正式版权歌曲。
国民大力包装音乐版权,引起了QQ音乐的注意。这时,酷狗和酷我的音乐忙着做直播业务,阿里巴巴每天都在忙着收购好听的虾米音乐。
度音乐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网易云音乐则刚刚诞生处于襁褓状态。于是,腾讯果断出手,拿下国际三大唱片公司环球、华纳、索尼的国内总分销权,并与华研国际音乐、杰威尔音乐等唱片公司签署合作协议,获得一千五百多万首正式版权歌曲。同时,腾讯还组建网络音乐维权联盟,推动网络音乐正版化,意味着互联网公司开始正视音乐版权合规化。
音乐版权集中度提高后,使得海洋音乐议价能力增强,音乐平台也不得不站队。徐智省认为,最后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选择加入海洋音乐集团,其实也是版权上压力极大。2013年,谢国民说服酷我CEO雷鸣加入,并与第二年与酷狗完成换股后,组建中国音乐集团,开始谋求上市。
业内人士徐智省透露,海洋音乐当时手握大量音乐版权,跟各个音乐平台谈判。实际上是以讨要巨额音乐转授权费用谈合并。此时,酷狗和酷我才意识到音乐版权的重要性,然而为时已晚。谢国民的野心很大,试图将天天动听、虾米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全部拿下,后来阿里巴巴插手,抢走天天动听和虾米音乐。
此时,网易云音乐才开始发力。实际上,网易云音乐早于2013年上线。区别于其他平台P2P传输技术,网易云音乐是作为云音乐在线播放存在。凭借优秀的算法,以及社区运营能力,网易云音乐凭借独特评论文化赢得用户。然而,随着音乐版权被搜刮干净,网易云音乐也只能布局细分市场。后来,网易云音乐因为音乐版权问题,发展屡屡受困。
阿里音乐则在完成对天天动听和虾米音乐的收购之后,立刻加入对音乐版权的抢购中。不久,阿里音乐与全球各大唱片公司展开合作,并获得滚石、寰亚等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2015年7月,高晓松和宋柯加入阿里音乐,分别出任董事长、CEO。
2016年2月,阿里音乐与韩国SM集团独家签约,旗下包括东方神起、少女时代、super junior、EXO等巨星。显然,自高晓松加入阿里音乐之后,阿里音乐在版权方面也付出了巨额投入,更是将旗下天天动听直接更名为阿里星球,主打娱乐、粉丝、直播等玩法。不过可惜,最终阿里星球计划失败告终。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表示,2015年音乐版权规范化后,一些经济实力较弱的音乐平台相继退出,主要原因是音乐版权成本太高。对于音乐版权持有方,可以收到更多的版权费用,拥有更高的创作动力。同时,这也造成在线音乐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逐渐形成腾讯音乐一家独家的格局。
争夺独家
在新歌中稍显落寞的网易云音乐,曾经也拥有周杰伦版权。2018年4月,周杰伦作品在网易云音乐版权到期没有续约。在明知版权过期情况下,网易云音乐推出包含周杰伦200首热门歌曲的打包合集,售价400元,购买后终身免费听。因此,引起版权方杰威尔公司不满,与网易云音乐关系开始恶化。
其实,线上音乐平台的竞争无非就是独家音乐版权的争夺。2016年,中国海洋音乐在赴美上市失败后,无奈下选择与腾讯音乐合并,组建腾讯音乐集团。至此,腾讯音乐手握国际三大唱片公司,以及海洋音乐合并带来的独家版权。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在线音乐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腾讯音乐的版权音乐在整体版权音乐中占比达到90%以上。
为防止陷入恶性竞争,国家版权局在2017年协调各大音乐平台版权。2018年,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和虾米音乐相互间99%独家版权都完成相互授予。作为竞争劣势一方,网易云音乐在音乐数量上的困境得到缓解,但剩下1%的未转授歌曲将成为其不可逾越的壁垒。
徐智省认为,各大音乐平台一点诚意都没有。即使授权了99%,但是唯独1%的版权是谁也不愿意授权。而恰恰这1%的独家版权,才是竞争的关键。如果说,99%的转授音乐版权是一支步枪,头部独家音乐版权则更像一颗核弹。
相关数据显示,腾讯音乐旗下版权数量超过2000万首,独家音乐版权数量据估计大约在500万首,即1%的独家版权大约在5万首,占据相当大的数量。音乐具有十分明显的“二八效应”,少数头部歌手占据大部分的资源和流量,大量独立音乐人都在长尾中勉强度日。
与唱片公司签署授权协议的时候,主要分成排他的独家授权模式和非排他的授权模式。腾讯音乐的独家授权就具有排他性,可以转授给竞争对手,或者不转授;另外一个属于非排他性质的模式,就像音著协、音像协的一首歌曲可以同时授权给腾讯、网易和阿里。
一直以来,腾讯音乐的独家授权模式存在争议。从音乐人角度来讲,独家授权协议对于他们收入并没有太大帮助。因为这些独家授权的绝大部分收益都归唱片公司,而不是音乐人。
当然,也有少数音乐人从中获取巨大利益。例如周杰伦、蔡徐坤这样顶级流量的明星。腾讯这样资源倾向头部艺人的机制,最后会导致两极分化。极少数被腾讯支持的音乐人获得海量资源和巨大的经济回报。那么,草根音乐或者小众音乐,就很难获得很好的市场回报。对于音乐创作市场来说,这种市场环境实际上并不利于他们的音乐创作。
这也导致网易云音乐和腾讯音乐在具体运营模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音乐平台来说,独家授权短期内可以排挤掉竞争对手,长期则会有巨大的成本负担。不过,腾讯音乐则将成本压力转嫁给竞争对手。刘旭认为,实际上,转授权对腾讯有利,更何况不是100%转授权。从目前看,转授权的妥协模式效果并不理想,各大音乐平台依旧一门心思追求独家资源。
涉嫌垄断?
独家授权模式存在争议,数字音乐版权是否涉嫌垄断?这同样存在争议。
8月12日,据全球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因与环球、索尼和华纳等唱片公司签署具有反竞争效果的独家版权协议,腾讯音乐正在遭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大规模反垄断调查。
为何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展开调查,而不是国家版权局,这其实是有蹊跷的。徐智省对此分析称,当前,国家版权局几乎没有职权去管;反垄断局调查是可行,但是《反垄断法》颁发11年以来没有先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是否限制市场竞争效果角度,做调查或是一个突破口。
对比国外,欧美针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一直没有停过。虽然,美国反垄断法律颁布较早,但依然适用于互联网企业。从微软操作系统、谷歌搜索市场,再到Facebook社交网络,美国政府一直保持警惕。欧盟的态度更是保守,针对谷歌、亚马逊等的反垄断调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而在中国,要想界定互联网公司垄断面临困难很多。2010年,腾讯和360展开“3Q大战”,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当时,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恶性竞争。最后,腾讯在一审、二审都完胜。尤其是在二审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腾讯胜诉。刘旭表示,执法机构在此之后,基本上不敢再去也不愿再去挑战这个判决,不再去找腾讯的“麻烦”。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反垄断法》讲的垄断是非法垄断,但不见得所有的垄断都是非法的。腾讯用独家许可的方式占据很多音乐版权,并不一定构成非法垄断,而是要看独家授权之后如何操作。刘旭同样认为,不是企业市场份额很高就是垄断,要看具体有哪些行为?
具体到腾讯音乐的问题,刘旭表示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收购没有申报反垄断局。从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之后,企业在收购的时候,收购的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要求的申报条件,就需要到反垄断局去申报。2016年,腾讯音乐收购酷狗、酷我的母公司中国海洋音乐的时候,实际上是没有进行申报的。至今,反垄断局没有批准过也不去查。腾讯音乐为何不申报,反垄断局为何不去查?刘旭表示,那这就是一个谜。
另外一个问题是看腾讯音乐的独家授权是否利大于弊,是否能够与消费者分享,是否有利于效率提升,能够不会严重影响竞争?答案在刘旭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腾讯音乐大肆哄抬音乐版权价格,独占1%的独家音乐版权,对竞争对手的排挤效果十分明显。
不过,在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看来,反垄断执法需要建立在专业和扎实的基于实证数据的论证基础之上,来证明存在超过合理限度的独家版权滥用行为。在此之前,任何认为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已经形成垄断格局,存在巨头排除、妨碍竞争的垄断行为的结论,都有待论证。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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