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清冰、吴燕霞、赵雨飞、重庆、北京报道院:经济参考报。
赵奈六花
在数字经济时代,粉丝带来流量,流量创造价值。当人们惊叹V、网红的巨大粉丝量时,可能不会想到其中有很多粉丝是买来的。(莎士比亚)。
《经济参考报》记者最近调查发现,“粉丝买卖”形成了覆盖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代理商的黑色产业链。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打击不断,但随着“粉”技术不断升级,“假粉丝”伪装得更加真实,平台无法阻止。
如今,购买粉丝成了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氛围。明星、商家、企事业单位等有流量的地方就有“粉丝买卖”。这不仅是诈骗行为,还可能陷入网络诈骗、情色陷阱等圈套,还可能会侵蚀数据失真和数字经济基础。
从“僵尸粉”到“达人粉”
“粉”技术越来越高
只要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输入“买粉”等关键词,就会发现很多账号都会发布相关信息。但是,该信息大部分是无序或不符合逻辑的描述,内容中只包含“粉”、“赞”等关键词。
但是记者发现,该信息通常附带一张包含“消费”(小号)“芬西”(粉丝)“砖瓦蜂”(转发)等众多“黑话”的照片。照片中间留有粉丝买卖代理店的联系方式或订购网站。
记者添加一名代理商微信时,对方立即发送了微博业务的报价单。普通粉35元2000个,高级粉35元1000个,顶级粉80元1000个。
此外,代理商还“贴心”地提供各种一揽子服务。达人冲动人气套餐、商家促销必刷套餐、网红促销人气套餐、旗舰必付套餐。业务包括增加粉丝数、称赞、传达、评论等。
“不仅是微博,各大自媒体平台都有相应的业务,新平台粉丝价格越高,粉丝的价格高低也取决于粉丝类型。”据一家代理商称,以微博为例,微博粉丝分为三种类型:“僵尸粉”、博文、有头像的“真人粉”、微博认证的“达人粉”。其中“达人粉”的价格比僵尸粉高出一倍以上。
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买卖粉丝的质量,很多代理商表示,与社交平台内部有合作和实力保障。据一家代理商说,他们的技术领先于同行,可以让实际用户强行关注他人。另外,代理商还表示,可以提供售后服务,补充粉丝下降了多少。(威廉莎士比亚,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销售,销售,销售,销售,销售)。
记者发现,不仅有直接“粉”,还有直接销售“粉软件”、泄露平台账号、培训学徒等高级业务的代理商。根据一家代理商的报价单,花398元就可以下载“粉”软件,花1288元就可以收到“一对一”地图微博流入。
粉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经济参考报》记者的调查显示,在“粉丝买卖”的黑色产业链中,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各级代理商生产、销售粉丝,网络平台用户购买粉丝伪装流量,广告商根据粉丝数量判断用户的商业价值进行广告宣传。
粉丝买卖事业的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户商。他们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互联网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一个账号奖告诉记者:“一个是直接用手机号码注册的账号,另一个是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大象平台上切换登录,最后一个是通过盗号、扫描号、良好等获得的账号。”此帐户通常用于刷和排水兑现。单击
代理商是“粉丝买卖”事业的下游。为了光死亡找到客户,账户商通常会招募无数代理商来销售粉丝。这些代理商在互联网上发布“小广告”,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看到“缝插针”,公布有相关关键词的内容,并留下联系方式或订单URL,引导顾客购买订单。
谁在购买扇子?记者的调查显示,购买粉丝已经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渗透到了所有行业。从明星微博的关注量、商家对商业价值的认可,到企事业单位的评价投票,有流量的地方都存在粉丝买卖行为。
在rich audio直播平台担任主播的soko(化名)坦言曾买过粉丝。“粉丝多的话,不仅直播收到的礼物多,经纪公司为了抓住粉丝多的大主播,还可以在利益分担上做出妥协,所以想分给主播更多的钱。”小柯说,播音员的粉丝多少与个人收入直接相关。
新浪微博上做美容博主的桃子(化名)表示,广告品牌方面在衡量博主的商业价值时,首先参考的是粉丝量。如果粉丝量达不到标准,品牌方面完全不考虑广告投放。
桃子认为粉丝量更像“门票”,但决定博主商业价值的还是其生产的内容质量和“活粉”的购买力。
对于广告发行者来说,买卖粉丝的结果之一是导致数据失真。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宣传的乔伊(化名)进入广告行业已经4年了,她亲眼目睹了网红粉丝的持续上升和粉丝的“贬值”。
“几年前,如果一个网红能有200万粉丝,报价就能达到10多万韩元。但是近几年来,购买粉丝已经成为业界熟知的操作,仅凭粉丝数量这个数据,已经不能完全证明网红的影响力了。”乔伊说,粉丝参与度等指标可能会因虚假粉丝的出现而扭曲,因此商家无法评价内容的实际效果。
“粉丝买卖”陷阱很严重
要加强综合整治
如果“粉丝买卖”上游的运营商躲在角落里说是为了下游。
买卖提供技术便利,那游走在下游的账号商和代理商则直接与用户对接,为用户设置了一个个的流量陷阱。账号商通过大量注册账号,既可以为顾客刷量,也能引流变现。记者发现,目前很多账号商注册账号后,通过刷粉丝、点赞、评论等方式,让账号逐渐壮大,吸引相关粉丝,最后将粉丝引流到微信等社交软件,赚取引流费。
被引流后,用户不仅会遇见销售假货等常见的网络诈骗,还可能会落入情色陷阱。记者发现,有的犯罪分子会用色情照片或视频吸引用户,或通过技术手段将账号的同城距离设置为0.1km,最后以添加联系方式需要“门槛费”为由头,对被吸引的用户收取费用。
对于这些借助“流量”欺诈用户的行为,长期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刷量的核心是数据造假,其逻辑是“作假者获利更高”,刷量并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反而会使经营者不关心产品创新而热衷于虚假刷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
“从微观上讲,刷粉的本质就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因为虚高的播放量而付费观看,广告商因虚假点击量而支付更高广告费,这是欺诈消费者、广告商的钱财。”高艳东说,从宏观层面看,刷量会危及数字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的基础是真实的数据,刷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则会污染公共数据,进而误导公共决策,酿成数字经济危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各大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运营商都加大了打击虚假粉丝的力度,但是他们只能采取技术手段删除“僵尸粉”,却对“活粉”无可奈何。
多名专家表示,对于流量黑色产业的打击和治理,平台应强化技术防范体系,以技术手段防治虚假交易、虚假点击等刷量行为。相关法律应当加大对刷量行为的处罚力度,打击网络数据造假行为。同时,政府也可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把默许刷量的平台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社会成本。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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