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快讯北京市乘用车指标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报道,家庭申请公交车指标事务说明今天发布,全文如下: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家庭申请乘用车配置指标需要什么条件?
家庭由家庭主要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组成,申请人数必须在2人以上。
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申请应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二)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外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十一)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十二)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十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十四)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五)台湾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六)外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七)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可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
()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提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首先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告知承诺书》,下一步填写家庭主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再填写其他家庭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所有家庭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通过后,可提交家庭申请。
(四)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何选择指标类型?
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可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也可只选择普通指标。
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的,先参加5月26日的新能源指标配置,若入围,不得参加普通指标配置;未入围的可继续参加普通指标配置。
(五)如何取消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六)哪些情况需要变更申请,如何变更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变更申请操作。
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申请。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变更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删除或增加相关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七)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有效期内,除了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且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之外,都需要重新申请。
需要重新申请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主申请人;更换其他申请人;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驾驶证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重新填报家庭申请人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家庭主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注1: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材料(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4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
()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11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4月23日前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每年的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11月23日前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12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十一)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指标配置结果?如何查询?
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配置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
6月26日、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
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十二)如何查询家庭申请有效期?
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申请有效期满后,将对家庭申请资格再次审核。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申请;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和重新申请均随下一次指标配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家庭总积分重新计算。
(十三)家庭如何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家庭获得指标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家庭总积分计算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
(一)基础积分说明
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
(二)阶梯(轮候)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当前在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阶梯(轮候)积分=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阶梯数计算规则参见《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
2.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求和后为其阶梯(轮候)积分。
注: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
3.以往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没有阶梯(轮候)积分。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请人积分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家庭申请人基础积分+家庭申请人阶梯(轮候)积分。
(四)家庭总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2.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四、家庭总积分使用说明
(一)家庭申请普通指标的阶梯中签率说明
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
家庭总积分分数即为该家庭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但只能中签一次。
(二)家庭申请新能源指标的积分排序说明
家庭申请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总积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配置。
(三)当期基准中签率
摇号池中处于第一阶梯申请人的中签率是当期基准中签率。如申请人中签率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或多倍),那么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对应2个(或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即中签。摇号程序保证每个申请编码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查看每期摇号基数序号。
当期基准中签率=当期指标配额/(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四)摇号基数序号
摇号基数序号是指标配置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为审核通过的编码分配的序号,形成摇号池编码数据文件,并刻盘封存,将参与6月26日、12月26日的摇号。
具体分配规则:首先,将当期所有审核通过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序号;然后,第二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再然后,第三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以此类推。
当期摇号基数序号总数=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五)阶梯中签率的实现
摇号程序从当期所有摇号基数序号中随机抽取中签者,高阶梯的编码对应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因此,其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多倍。摇号程序确保高阶梯编码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编码即中签。
(六)摇号过程的三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指的是申请编码的产生是随机的。申请编码共13位,前4位是在填报申请时由系统产生的4位随机数,申请人有三次选择机会;后9位是提交申请时,由系统按申请提交时间产生的顺序号。
第二重随机:
第二重随机指的是6位种子数的产生是随机的。6位种子数的产生按时间先后依次设置了以下随机环节:
一、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10位申请人代表。
二、26日在摇号现场,首先10位申请人代表按照到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落座在1至10号座位;由工作人员操作摇号机选取申请人代表,被抽中的申请人代表负责启动摇号机,摇号机将随机抽取摇号球,摇号球对应的数字即为随机种子数。
第三重随机:
第三重随机指的是国标“线性同余发生器”的摇号算法,该算法确保了摇号池中每个摇号基数序号的中签概率相同。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摇号算法的基础为国标《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中的线性同余发生器。该发生器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产生随机数的方法。(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五、亲属关系核查说明
(一)如何进行亲属关系核查?
家庭积分排序入围或者摇号中签的,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对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要求?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吗?
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通过指定网站通知家庭申请人。
涉及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数据交换及民政办公窗口均无法核查的,家庭主申请人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愿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对经公证机构依法审查仍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声明公证。
(三)公证须在多长时间内提交?
公证书可自通知家庭主申请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并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的,能否继续参加指标配置?
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在此之后的申报期继续参加指标配置的,需重新提交申请。
六、其他
取得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家庭主申请人死亡的,其尚未使用的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不含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可由其他家庭申请人共同指定一名家庭申请人使用。该家庭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与《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相应内容一致。
(2021年1月1日制订)
编辑 杨利
来源: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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