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是文学青年。

他不断地搜求名著来读,我的知道许多名著的名字,就是从他那里听来的。他省吃俭用,用省来的钱买书。那个时候没有网购,他就在学校的报栏前驻足良久,把《中国青年报》上邮购书的地址抄下来,然后到邮局寄钱买书。《尤利西斯》,《乱世佳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每次买来的时候,他都小心翼翼地拆开外包装,反复摩挲着,还包上书皮,然后就藏了起来,再不公布于众。他很自命清高的,他买的书他因为别人都是凡人看不懂,所以看书对于他是独处,而不是共享。

  还记得有一次他刚买来的《包法利夫人》丢失了,他近乎歇斯底里地在班里嚎叫“谁拿我的包法利夫人了。”有的人还纳闷“包法利夫人是谁呀?”上晚自习前他还往黑板上写了一个寻书启事。但是书估计是有人故意拿走了,再没有音信,为此他好几天都神不守舍,吃饭的时候都咒骂那个偷书贼。

  可事实上他也“偷书“,不过读书人的事情能叫偷吗。他是沾图书馆的便宜,不叫偷。还记得他通过他姨夫的关系,搞到了一张工会图书馆的借书证。他领着我第一次踏进图书馆的门,我们贪婪地盯着几乎堆放到房顶的书籍,看着满地蒙上尘土的各种各样文史哲名著,恨不得占为己有。千挑万选了一上午,他借了一本钱钟书的《围城》。借阅时间为一周,可是他足足借了两周还没有还的意思,最后他才给我摊了底牌,“这本书我不准备还了,一本新《围城》要十几块,这本旧的丢失了不过赔偿六七块钱,这样还是我合算。”就这样第二次去借的时候,他就谎报人家书丢了,然后交了罚款,那本一九八零年版的《围城》就归为己有了。

  由于看书多,他的写作也是很前卫的。一次写作文,老师让同学们写一个议论文,材料是古代有一个叫张乖崖的县官,实行严刑峻法。他手下一个看守钱库的小吏,因为日偷一钱被发现从而被处死。不料他居然写成小吏阴魂不散,觉得自己冤枉,从而跟张乖崖讨说法。不仅文体不对,而且语言怪诞,让素来像个老冬烘的语文老师,大为光火,“这写的什么,胡言乱语。”作文本发到手里,他不屑地指着老师的批语“他不懂文学,他看不到我借鉴鲁迅的《狂人日记》吗?说我胡写,你还胡批呢”。

  恃才放旷,自不量力,大约是文学青年的通病吧。那个时候,他天天在信纸上创作,每到吃饭的时候,他就预报“等着啊,我的小说快要写完了。”他的小说杀青的那一天晚上偏偏没有电,他让我看,还免费给我提供蜡烛,“你好好看看,觉得可以我就往《人民文学》投稿。”小说题目叫《宅基地》,写村里因为宅基地发生的一些纠纷,还涉及到了一些社会黑暗面,写为了要一块宅基地,主人公买鸡蛋香油给村主任送礼。洋洋洒洒写了三四十张,看得我眼疼,临了可惜我连恭维的话也不会说,只觉得他写得幼稚,说这样的作品自己看看可以,投稿就不必了。要不然以此为起点诞生一个写农村的圣手也说一定。

  但是理想毕竟是理想,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因为残酷的现实而被撞得粉碎呢?高考前夕他还说要上中文系做作家要圆他的文学梦的。可是他补习了一年后,考上省警校,后来分配到市区分局,听说后来还在110呆过。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积功累迁,他大约也混成什么所长局长一类的人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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