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向20多个省份销售“特效”减肥药
南通崇川:一审宣判销售夫妻制假药品案
卢小梅葛梁明石中辉
(通讯员卢晓梅、葛、石中辉)张、罗在淘宝上卖假减肥药。销售范围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地方法院分别判处张、罗有期徒刑三年、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17万元。同时,被告人罗在试用期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责令两名被告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发布消费者警告,提醒消费者不要使用涉及的假药;两名被告被判支付他们生产和销售的假药价格的三倍,共计70多万元。
今年上半年,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现,张、罗制售假药销售金额巨大,影响面广,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条件。
2017年5月至9月,张、罗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在暂住地混入处方药速尿、糯米粉,生产美容瘦身消水肿胶囊,通过淘宝店销售给不明消费者,并虚假宣传该产品为纯植物提取物胶囊,具有特效,无日本产副作用。事发前,该药已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销售次数超过3000次,总销售额超过20万元。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涉案药品按假药处理。
由于涉及众多消费者的用药安全问题,崇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小组立即启动民事侵权事项的实证研究,并向南通市检察院请示。南通市检察院同意崇川区检察院以批复形式正式立案审查。
今年7月,崇川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向崇川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小组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信息沟通、线索传递、办案配合等机制,指导公安机关开展后续调查,并抽取10名消费者作为样本,强化了用药后是否存在不良反应、相关医疗案件、票据等证据。同时,对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依据、法律适用、标准把握以及惩罚性赔偿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今年10月,该案在崇川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以公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起诉。崇川区法院院长娄宏春担任审判长,法院首次形成了“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模式进行审判。全区检察委员会全体委员、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庭审。
庭审中,邹建华宣读了起诉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对犯罪事实、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邹建华说:“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要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民事惩罚性赔偿,大大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最后,两名被告在法庭认罪,并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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