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人员和车辆通行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对恢复在市外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办理健康证的条件,可以到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办理,社区(区)、村(居)不得拒绝,要迅速办理。
二、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战争疫情防护通行证》或人员车辆参与基本生活物资及应急物资的防护,经街道、村(社区)检查现场检查无发热、咳嗽症状后,方可通过。
三是所有社区、村(居)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本市范围内活动的人员无需办理健康出入证。社区(小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不能因未办理健康出入证而限制出入。该小区居民和村(居)民的车辆应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经“电码管理系统”登记后,方可正常出入。社区和村(居)民非居民必须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严格检查体温,使用“e-code管理系统”登记后方可出入。
四、持有《山东省健康出入证》的人员在有效期内,不再进行医学观察。我区企业或单位从业人员为无“山东省健康通行证”人员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措施,由街道安排其他人员到村、社区落实居家医学观察隔离措施。
五、省外非重点疫区返回工作人员持当地健康证明(或健康通行证),所在企业或单位在取得交通部门许可后,上车前、下车后体温测量正常,包车“点对点”方式返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六、非省外重点疫区返回工作人员持当地健康证明(或健康通行证)乘车返回,可提供相关“点对点”交通追踪证明(经移动、联通、电信短信确认),经体温测量合格后,可与包车同等对待。
七、省外其他非重点疫区返回人员(无健康证明,或非“点对点”返回,或两者均无),如果是我区企业或单位的员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和单位负责落实居家或集中医疗观察隔离措施,其他人员由街道安排到村、社区落实居家医疗观察隔离措施。
山海关旅游度假区
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总部)
2020年2月25日
1.《山海天 山海天发布最新通行通告!》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山海天 山海天发布最新通行通告!》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95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