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8月9日宣布,已审结电影《九层妖塔》侵权案。二审判决认定中国电影公司、梦想家公司、乐视公司将《鬼吹灯》改编成电影《九层楼妖塔》,侵犯了小说作者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保护小说完整的权利,判令三被告赔偿张牧野精神损害5万元。
据此前报道,张牧野创作的系列文学作品《鬼吹灯》以盗墓为主题。基于该系列小说的好评和庞大的读者群,中影公司、梦想家公司、乐视公司、陆川将涉及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并于2015年9月23日以“九层妖塔”的名义在全国上映。
然而,张牧野认为,涉案电影没有给他签名,这侵犯了他的署名权。而且案件涉及的电影内容严重歪曲篡改了涉案小说,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修改范围,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为此,张牧野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起诉中国电影公司、梦想家公司、乐视公司、陆川,请求法院责令停止传播涉案电影,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100万元。然而,一审法院仅支持张牧野关于侵犯其署名权的主张。
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后,张牧野不服,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影片侵犯了署名权,但认定其改编、拍摄行为不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是错误的。二审法院认定,在获得改编原作品的权利的情况下,对改编作品所作的修改应当符合必要的限度。《九层妖塔》的改动是对所涉及的小说核心表达要素,如主要人物的设定、故事背景等的实质性改动,对原作品中作者所表达的观点和情感作了实质性改动,从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扭曲和篡改。
1.《九层妖塔被判侵权 九层妖塔侵谁权了?要赔多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九层妖塔被判侵权 九层妖塔侵谁权了?要赔多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198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