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全国多家影院报道,当天一部热播电影上映前出现了大量集中退款现象。
视频截图国家电影局分析退款信息后,初步认定该片退款情况不正常,具体问题有待判断。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影当局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和任何票房欺诈行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会严肃处理。
相关新闻刘若英的处女作《后来的我们》于4月28日上映,首日票房突破2.8亿元,一扫近期票房下滑,有望成为爆款。不幸的是,放映第一天就曝光了票房造假事件,说是制片方买了大面积预售票进行排片,用预售票房数据“绑架”影院排片,然后在放映当天退了大量票。
对于此次“退款事件”,联合制作人和发行人“猫眼”于29日凌晨发表声明,称已向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数据和证据,将共同做进一步详细调查,同时平台将关闭退款功能。除了《猫眼》,其他相关人士没有回应。
一路看涨的行情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业内人士的判断,以《后来的我们》的水平成为五一票房冠军应该是正常的,操纵票房是愚蠢的。导演刘若英在《奶茶》中的首次亮相,加上张白一的制片人周冬雨、景博然和田庄,使得《后来的我们》一开拍就引起了关注。截至4月27日19: 00,首日票房预售评分突破1亿,成为首日预售超过1亿的唯一一部言情片。想在猫眼网站上观看的人数也继续创造新的历史记录,超过89万。
4月28日上映当天,《后来的我们》以45%的电影植入率领跑“五一档”,上映7小时票房突破2亿元,首日突破2.8亿元。
突如其来的“爆料”然而事后,影片却暴露了所谓的“黑幕”。
自从媒体“电影票房”在微博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帖后,据说从28日下午开始,业内影院投资管理组有人互相询问《后来的我们》是否有大量退款。经过沟通,普遍反映存在非正常退款,其中万达影院单个区域退款数千多,远超正常退款比例和范围。目前仅万达一家就统计了9万多退款。
“电影票房”认为这是一种新的票房欺诈手段。“以前的诈骗都是人工操作,比如直接和剧场协商锁座,但是这种诈骗已经变成了一种互联网手段”。“电影票房”是指造假者直接利用软件注册不同的在线虚拟账户,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段购买大量电影票,制造大量虚假票房数据进入市场,让影院误以为预售高,增加放映场次,然后利用影院退款渠道退假票房。这些已经卖出大量电影票的环节,已经不能再取消放映,达到绑架放映的目的。
“电影票房”推断的三个“嫌疑人”“电影票房”的分析有三个“疑点”。第一个嫌疑人是猫眼,售票平台。“电影票房”认为“首先,《猫眼》在技术上和操作上是有能力的,其次一开始退款最不正常的影院都在《猫眼》的配合下。而《猫眼》作为影片的联合制片人和发行人,与影片票房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这个事件一出来,很多人自然会联想到‘猫眼’。”
但从“电影票房”来看,除了“猫眼”,也可能是电影的利益相关者。“这种现象刚出现时,遭受退款的工作室反映,退款主要集中在‘猫眼’频道;随着事件的发展,其他没有向猫眼开放退款渠道的影院也出现了异常退款行为。比如有统计的万达,退款9万多,在“淘宝电影”平台上退款2万多。另外,如果是联合制作人和发行人的‘猫眼’,那么进行这样的欺诈就太明显了,也会给其品牌声誉带来很大的污点。”
最后,《电影票房》认为嫌疑人也可能是与电影没有明显关系的第三方,比如“黄牛”。但“黄牛”是否有如此大规模的操纵能力,令人怀疑。
“猫眼”发声明 材料已交主管部门对此,《猫眼》电影29日发表声明称,截至4月28日23: 00,经调查,《猫眼》平台涉嫌恶意刷屏,退款约38万,涉及约1300万票房,占当日总票房2.8亿的4.6%。恶意刷单集中在19.9元等优惠票上。
“猫眼”已经向主管部门提交了相关的详细数据和证据,将配合主管部门进一步详细调查。同时,它还寻求国家电影特别基金办公室的数据援助。为了保护用户、工作室、电影人的合法利益,猫眼平台将暂时关闭退款功能。
声明称,互联网上的一些媒体机构,如果在没有核实事件真相的情况下,进行主观猜测,发布恶意虚假言论,将立即被追究法律责任。“猫眼”平台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干预市场秩序,永远不会容忍或纵容此类事件。
文化旁白严打“票房游戏” 呼唤“促进法”实施细则实施一年零两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进行虚假交易,虚报销售收入等。,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但不幸的是,这项法律和这项规定并没有威慑到电影市场上的个人和企业。一方面,过去一年,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交易、虚报瞒报票房的行为。另一方面,还是有人逆风作案,政策下有对策,找新花样换新套路,抓住机会就想办法腻猫。
事实上,相关的所谓“爆料”和“黑幕爆料”在网络上时有出现,但都苦于证据不足。除了猜测和给媒体带来流量,最后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最多是相关方给出回应,回应的内容想都没想就完全否定了。
然而,这种否认并不能打消消费者的担忧。像那些谣言和猜测一样,给中国电影市场带来了长期的负面影响。它让消费者相信这个市场是一片浑水,那些发行公司和影院公司眼里只有利益。为了利益,他们会骗取消费者的信任,牺牲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中国电影的公信力,最后让劣币驱逐良币。
关于电影票房的争议不能叫“罗生门”。相关部门必须以“促进法”为武器,独立调查,不受外界和企业提供的数据影响。同时要增加举报和监管渠道,确保市场有序,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中国电影市场不能再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仅需要《促进法》,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来依法治理电影市场。实施细则至少应明确操纵票房手段的种类,确定举报的方式和渠道,明确如何公开有关部门监督、查处和处罚的过程,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应当移送司法审判。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促进法》配套规定之一的《电影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正在制定中。毫无疑问,这是“电影法治”的一大进步,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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