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报道山西12岁女孩被继母打成植物人,这个报道一出来就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对于一个孩子这些人是如何能够下狠手来虐待她们,,据了解如今女孩父亲将以虐待罪提起诉讼,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山西12岁女孩被继母打成植物人
近日1月4号山西大同一12岁女孩父母离异后就遭继母多次虐打,导致女孩变成植物人,如今女孩父亲将以虐待罪提起诉讼。
据了解女孩今年才12岁,在2020年5月份的时候女孩被打成了重伤,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女孩的头部被打致一级重伤,而且皮肤多处已经溃烂出血,看着惨不忍睹,医院的护士长发现后就报了警,随后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女孩的继母有重大嫌疑。
经询问女孩的继母王某承认自己多次殴打女孩,在1月4号的时候女孩父亲发声女孩已经成为植物人,将会以虐待罪向王某提起诉讼,不得不说女孩的父亲做的有点失败,12岁虽然还是未成年,但是已经该懂的都懂了,女儿都被打成这样了才发现,真是令人心寒。不管有多忙也要抽点时间照顾照顾孩子啊。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而女孩的头发也被全剃光,嘴里插着各种管子,女孩的脖子上也有被打的痕迹,看起来十分可怜,小小的年纪被打成这样相信是谁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幸好是医院的护士长报警了,要不然不知道王某还要逍遥法外多久。
事情发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指责王某的行为,小女孩到底是做了什么要被如此对待,真是没把孩子当人看,也有人说是女孩父亲早出晚归,女孩被打后由于害怕没有给父亲说,所以才会导致成这样,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女孩遭继母多次虐打
5月14日,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朵朵被送进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王某蓉称,朵朵系从3米高的车库顶上掉下。但医生检查发现,朵朵除头部硬膜下出血,其下腹部、会阴部、大腿内侧、臀部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院方怀疑,朵朵受伤另有隐情,遂报案。
经民警初步调查,王某荣承认经常殴打朵朵,并用指甲掐伤朵朵下阴、大腿。至于朵朵头部受伤,王某蓉称是凌晨叫朵朵起来喝水,朵朵从床上掉下来摔的。
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童罪被怀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怀仁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民政、妇联、团委,对朵朵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6月1日,儿童节,12岁的朵朵躺在医院ICU的病床上,喉咙处插着气管,昏迷不醒。难以想象作为一个母亲的王某怎么能如此狠心对待自己丈夫的亲生骨肉。
《宪法》赋予了儿童被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关于虐待儿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也有严格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过刑法对此种虐待行为也有明确的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是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殴打、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肉体摧残手段,以及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
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
主观方面是故意。
构成虐待罪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
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
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
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
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目前,王某已经被警方控制。
1.《山西12岁女孩被继母打成植物人 女孩遭继母多次虐打》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山西12岁女孩被继母打成植物人 女孩遭继母多次虐打》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300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