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陈红,一位近30岁的辽宁省沈阳市市民,在2010年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去年入住后,他付了2000块钱取暖费,不划算。他说,他和妻子都是上班族,不能长期享受暖气服务,所以在今年供暖期前申请停止供暖,愿意做一个“蹭暖家庭”。
目前,在中国北方的一些城市,像陈红这样的“曾暖族”悄然出现。大部分是20-40岁的上班族。他们之所以选择“蹭暖”,是因为工作忙,整天东奔西跑,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居住区使用地热供暖,邻居和楼上楼下的供暖增加了室内温度。
沈阳市供热办公室主任侯冰告诉记者,近年来,沈阳市许多新建住宅区采用了地热供暖,给居民带来了温暖,也给许多“蹭暖人”带来了方便。“上下两层加热的话,中户的室温不会太低。另外,现在的外墙保温比以前更好,热传导让‘取暖’更方便。”
据悉,从整个供暖系统来看,供暖公司需要为部分居民“蹭掉”的温度买单,供暖公司要想保证自己的室温达标,就需要增加对正常用户的供热,无形中增加了成本。
侯冰表示,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蹭暖”现象,行政部门也没有具体的协议,这使得“蹭暖”的邻居有了意见,供暖公司也蒙受了无声的损失。
“搓暖”的流行催生了相关“搓暖”产品的热卖。记者在淘宝上搜了一下。并发现一种叫做“加热热交换器”的“搓暖”设备很受欢迎,价格从100元到700元不等。在沈阳装饰材料市场,一种热交换器的价格是460元,它的左上角和右端分别有一个接口,其实就是一个“搓热器”。
中国城市供热协会技术咨询部主任于宏表示,“供热人”对“按面积供热”、“不供热、不收费”的价格机制提出了挑战。供暖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尺度效应和导热性能。当供暖建筑中的一些房屋停止供暖时,它们实际上会消耗一些热量。因此,停止供热的用户应收取一部分基本费用,补贴供热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导热损失,以实现各方公平。
辽宁省法学会会员秦大军认为,虽然“暖暖人”的行为没有触法、违规,但与社会原因相悖。因此,在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建议“蹭温暖的人”不要只看眼前利益,也不要为了蹭点温暖而寒心邻居。樊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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