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08年8月30日电-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在9月1日民间节日“财神”期间,为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青岛市公安局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烟花爆竹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根据《青岛市禁止生产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除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十日、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初十五外,其他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但从往年来看,在“财神节”期间,全市三区和崂山区的人都有违法排污、违法销售的行为。2017年财神节期间,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4起,公安拘留1人,罚款24人。
今年的财神日是9月1日。市公安局统一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监管,组织2600名民警在全市三区和崂山区加强街头巡查,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被调查人员,公安机关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公安局提醒市民:为了我们的蓝天、我们的生活环境和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生产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不要在本市三区和崂山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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