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视点/清宝网
作者:刘诚龙记者宋观之李宝松
2017-02-09 10:56:02
元宵节期间,因不小心用火、用电或燃放孔明灯笼而引发的各种火灾并不少见。借元宵节之际,青岛公安消防部门向广大市民发出提醒:“过元宵节别忘了防火!”
1.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孔明灯笼;
2.元宵节期间,应严格执行各种民俗、大型灯会等节日活动;
3.元宵节期间,商家在使用各种照明、装饰灯等灯具时,应尽量不要靠近可燃物,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4.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5.商场、车站、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7.逃生时要沉着冷静,正确选择逃生路线;
8.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撤离,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9.当你的身体着火时,你可以就地翻滚或者用厚衣服盖住它来抑制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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