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陈述
齐鲁银行涉嫌伪造金融票证,其恶名在2011年和2012年初震惊全国。
涉及的金额是净利润的几倍
2010年12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齐鲁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某存款单位持有的“存款证明”为伪造。案件发生后,济南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成立专项行动,采取行动逮捕犯罪嫌疑人刘继元等犯罪嫌疑人。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齐鲁银行总资产达到617.89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54%,资本充足率11.66%达到监管红线。全年净利润4.89亿元,不良贷款总额7.04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9%。简单计算一下,齐鲁银行涉及的金额大约是该行2009年净利润的两倍。
山东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齐鲁银行并不是唯一涉及的银行。山东银监局也表示,涉案金额仍无定论,需要公安部门披露。
董事长和其他三名高管被替换
2011年3月2日,济南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免的公告..根据公告,经市委研究,任命王晓春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胡,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黄家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党委副书记;王建军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委员..
同时,齐鲁银行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邱,行长兼党委副书记被免职。另外,监事、党员张苏宁被撤职。
3或归因于战争
据一位资深银行家介绍,2010年,各商业银行迫于贷存比压力,发动战争,通过“高利率”吸引单位存款,与银行人员串通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屡见不鲜。
所谓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单据,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常见的有几种:一是“克隆假票”,即以伪造承兑汇票或大额存单作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二是谎称帮助银行完成拉存款任务,骗取企业或个人高利率存款。如果存款人是企业,犯罪嫌疑人经常通过盗窃企业预留印鉴、伪造票据等方式进行诈骗。如果是个人存款,客户在办理存折时,盗取信用卡挂在账号下,然后行骗。
4一年后,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1月9日,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王希元披露了“12.06”特大金融票证伪造案进展情况。“自2010年12月以来,省纪委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处了我省严重伪造金融票证,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对20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其中厅级干部9名,厅级干部6名,企业经理5名。原省商务厅副厅长郭伟石、原淄博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厚亮、原新文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郎庆田等大案要案被严肃查处。目前已有1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9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处理工作已接近尾声。”王希元说:“这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严惩腐败的明确态度和坚强决心。无论涉及到谁,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案例关键问题分析
1 .资本经纪人刘继元
济南打票案的“主角”刘继元,被山东本地人形容为“低调做人,重在赚钱”。据知情人士透露,刘继元已经推出了许多社会“精力充沛”的下线,帮助他以高利率存钱,其中包括齐鲁银行一名部门经理的妻子。
"刘继元每次都把储存的项目记录在账本上."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账本已被专案组掌握,调查已按图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刘继元的角色是资金经纪人,为商业银行吸引大储户。同时,他也是通过存单质押获得贷款的资金的大用户。他对银行存贷款规模的贡献很大,肯定有知情人回应。他和提供存款的企业之间也有可疑的合作关系。他给相关的人很高的利息,也用投资收益掩盖了资本的高成本。据媒体报道,山东涉及的本土企业包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山东高速公路、部分煤炭企业和保险公司。
“本案的基本原理是:业务经理与刘继元串通,出具有瑕疵的存款单,将存款单抵押,然后将贷款所得现金存入,以增加存贷款规模。”据知情人士透露,最初的存单可能是真的,但发出去再入库的存单会有很多水分。
在他看来,这种方法可以促进银行的制造绩效。“这么大规模的长期经营,没有银行高层的默许,很难想象是不可持续的。”
但据前述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分析,涉案企业在齐鲁银行有存款,在刘继元用于抵押贷款的存单可能是假的,但企业向刘出具的第三方质押贷款合同盖章可能是真的。
商业银行质押存单的验证程序主要是验证印章,而不是存单本身,因此商业银行可能没有法律责任。所谓的印章,通常是由企业的财务或会计经理保管。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很有可能有鬼牵扯进来,为假存单提供真印鉴。“问题是刘继元为什么能把商业银行和这些国企整平,存贷并用?”前面提到的那个人问。
2007年,山东济南车主刘继元向媒体投诉自己购买的一辆路虎揽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损失时间135万元。路虎揽胜价格超过200万人民币,成为豪车,刘继元是齐鲁银行案的主要嫌疑人。
2第三方存单质押
其实本案与票据业务无关,作案工具是伪造的第三方存单。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新闻媒体被称为“大票案”。但是,作为吸收存款的银行,作为发放贷款的抵押物,这一点必须是真实的。审核方式应类似于票据审核,存单质押应有核保手续,必要时应有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所谓第三方存单质押业务,是商业银行运营中的“一对一”,对应单笔交易,不允许“循环滚动操作”。
案例启示
1.缺乏针对“欺诈性贷款”的预防措施和忽视审计报告
据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审计齐鲁银行财务报表时,发现齐鲁银行巨额质押贷款很奇怪。本审计报告附有保留意见,日期为2010年4月24日。也就是说,在事件发生前的半年多时间里,“保留意见”所揭示的风险,并没有得到当地济南银监局、山东银监局以及齐鲁银行各级领导的足够重视,更没有得到核实和纠正。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齐鲁银行的贷款及承兑汇票业务以存款单质押,共计48亿元人民币。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上述业务“未能获得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合理业务关系、上述贷款第一还款来源的充分性以及质押贷款(即第二还款来源)的合法性”。
审计意见透露的信息很明确:以上业务存在问题,至少不真实。
质疑点一:外人一眼就能看穿的问题,是长期监管齐鲁银行的当地银监局没有看到的。
质疑点二:伪造存单可以在银行质押中骗取贷款,这对于熟悉银行业务流程的人来说会是不可思议的。一般来说,银行的存单在电脑里查一下就能知道真伪;至于其他银行的存单,也有在开户银行按规定进行真实性验证、质押、止付的流程。齐鲁银行居然能继续以假存单质押的方式骗贷到现在这个阶段,真是不可思议。
质疑点三:为什么这些假存单贷款直到事发之日才暴露出原来的形态?按理说,这些质押贷款陆续到期,相当一部分没有按时收回。贷款账户逾期贷款大幅增加,且全部为存单质押贷款。监管部门一点都不怀疑吗?
质疑点四:如果是两个这种假存单质押的偶发性业务,搞混了也能理解,但是规模这么大,时间这么长,齐鲁银行有个人鬼,还是银行的高层。都是外行,不懂银行基本业务;或者一起工作互相理解。
而不是关注普华永道提出的警告,结果是普华永道被解除委托合同,“打包走人”,确实是一段悲哀的时期。
必须重视外部部门的审计报告、监督和审计意见,这是商业银行管理者必须给予警示的一大问题。
2粗放式管理是一个隐痛
1996年6月,济南城市商业银行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2009年6月更名为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自14年前成立以来,在向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型中实现了“三次飞跃”。目前,齐鲁银行在山东省有天津分行和聊城分行,在济南有66家支行。为了在城市商业银行上市中赢得第一名,我们不断发布“转型、扩张、上市”三大推进策略。并高呼“与国际接轨,服务本土经济”的口号。案件曝光后,相关管理人员仍声称“近期假钞案不会影响齐鲁银行上市进程。”-中国证券市场会欢迎这样的上市银行吗?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盲目扩张资产,广泛经营,增加存款,通过伪造第三方存款质押,财务杠杆比率甚至可以高达对冲基金。
齐鲁银行案的关键在于,所有的风险防线都是徒劳的,银行的存单质押业务从未进行过专项审计,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门也从未提出过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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