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一般来说,这句话用于商战或实战。然而今天,它似乎真的发生在血浓于水的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夺遗产,几个兄弟姐妹的队伍狼狈不堪。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有一对老夫妇秦志明,他们有五个孩子,大女儿秦红,二女儿秦侠,三女儿秦秀,四儿子秦春怡和小女儿李芹。秦志明夫妇很勤劳,用自己的积蓄在市区买了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
后来在闹市区,最繁华的步行街,买了两个内外相连的店铺。有了房租,老两口过得很好。他们相继去世后,几个孩子之间的矛盾爆发了。
一是三姐妹集体行动,给四弟秦春义写了一封信。三姐妹一致要求父母遗产平分,言辞非常强硬。
大姐说,她妈妈活着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身体急剧恶化。第二个孩子秦侠常年在台湾生活,没有她,第五个孩子李芹不同意母亲的意见,很少回来。所以照顾母亲的责任就由大秦红、三秦秀、四秦春来承担。
照顾了一段时间后,我妈让老板和第三个孩子代为管理店铺的租金。这件事成了我姐和我哥决裂的导火索。房租由我的姐妹们管理。秦春知道后,勃然大怒,强行把母亲带走。姐姐们发现弟弟在家骂妈妈。
秦虹和弟弟聊了几句,弟弟却更厉害了,上来一拳打脚踢。从此,秦虹心中再也认不出这个弟弟了。出事后,秦春立即控制了母亲用来管理房租的账户。母亲去世后,他以500元的租金,将父母生前居住的房子租出去,并将其视为自己的财产。
看到弟弟独占遗产,妹妹们都不愿意,我就写了一封信,要求平分遗产。秦春怡说,姐姐们不仅侵占了母亲的财产,也从来没有全心全意的照顾过母亲。想要平分遗产,那是绝对不同意的。
老太太去世了。很难说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大姐秦红和二姐秦侠把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平分遗产。
本来老秦秀和姐姐们站在一起,但是在起诉之前,秦秀突然说,在她妈妈去世之前,她已经以五十一万卖给她两家店铺。她认为,这不应该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配。
这话一说,原本对立的大姐、二姐、弟弟,立刻站到了同一个队伍里。对于秦秀,其他兄弟姐妹不信,但秦秀坚持店铺是自己的。所以没办法。大姐和二姐起诉的时候,一起起诉三姐秦秀,要求法院一起审判。
法官决定先确定商店的所有权。秦秀出示了证据,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两家店铺的权属证明和一份银行存款证明。法官发现证据有问题。
首先,房地产买卖合同既没有买卖双方的签字,也没有房屋管理登记部门的公章。说白了就是单纯的无效合同。而且权属证明显示两家店铺还在母亲名下,还没有过户到第三家。当时秦秀说已经把房款都交了,但是法官发现所谓的房款一直在秦秀自己的账户里。
由于秦秀无法提供更多证据,法院认为商铺仍属于父母遗产,由子女共同继承。三姐妹再次组成学校,要求平均分配。但是他弟弟秦春义一直不同意。
秦春义拿出一份遗嘱,是父亲去世前写给他的,父母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一个人。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份遗嘱,十几年没给别人看过了。连他妈都不知道。他害怕这会伤了他姐妹的心。
但对于这份遗嘱,三姐妹一致认为是假的。法院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该遗嘱确系其父秦志明本人所写,该遗嘱真实有效。这一次,事情又变了。这个人是王艳,三十多岁。秦家老母亲去世半年后,第五个孩子死于车祸。王艳自称是李芹的亲生女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王艳是李芹的亲生女儿,她将享有祖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对于王艳的身份,大姐、二姐、三姐、四哥都不赞同。通过王艳提供的一系列有力证据,法官最终认定王艳确实是李芹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
之后是财产分配。姐姐们一直怀疑哥哥提供的遗嘱是假的。所以他们找到了一些笔迹比较样本。向法院提出了重新评估的申请。据鉴定中心称,遗嘱不是同一个人写的。当地法院一审裁定,老人名下的房屋和商店属于两位老人的共同遗产。大女儿秦红、二女儿秦侠、三女儿秦秀、四儿子秦春怡、三人王艳各继承五分之一份额,房租也由五个继承人共同分担,各享有五分之一份额。
遗产不仅是继承的物质财富,也是需要不断继承和进步的思想感情财富。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失去同样珍贵的感情真的是值得的。聚集
大姐说,她妈妈活着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身体急剧恶化。第二个孩子秦侠常年在台湾生活,没有她,第五个孩子李芹不同意母亲的意见,很少回来。所以照顾母亲的责任就由大秦红、三秦秀、四秦春来承担。
照顾了一段时间后,我妈让老板和第三个孩子代为管理店铺的租金。这件事成了我姐和我哥决裂的导火索。房租由我的姐妹们管理。秦春知道后,勃然大怒,强行把母亲带走。姐姐们发现弟弟在家骂妈妈。
秦虹和弟弟聊了几句,弟弟却更厉害了,上来一拳打脚踢。从此,秦虹心中再也认不出这个弟弟了。出事后,秦春立即控制了母亲用来管理房租的账户。母亲去世后,他以500元的租金,将父母生前居住的房子租出去,并将其视为自己的财产。
看到弟弟独占遗产,妹妹们都不愿意,我就写了一封信,要求平分遗产。秦春怡说,姐姐们不仅侵占了母亲的财产,也从来没有全心全意的照顾过母亲。想要平分遗产,那是绝对不同意的。
老太太去世了。很难说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大姐秦红和二姐秦侠把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平分遗产。
本来老秦秀和姐姐们站在一起,但是在起诉之前,秦秀突然说,在她妈妈去世之前,她已经以五十一万卖给她两家店铺。她认为,这不应该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配。
这话一说,原本对立的大姐、二姐、弟弟,立刻站到了同一个队伍里。对于秦秀,其他兄弟姐妹不信,但秦秀坚持店铺是自己的。所以没办法。大姐和二姐起诉的时候,一起起诉三姐秦秀,要求法院一起审判。
法官决定先确定商店的所有权。秦秀出示了证据,一份房产买卖合同,两家店铺的权属证明和一份银行存款证明。法官发现证据有问题。
首先,房地产买卖合同既没有买卖双方的签字,也没有房屋管理登记部门的公章。说白了就是单纯的无效合同。而且权属证明显示两家店铺还在母亲名下,还没有过户到第三家。当时秦秀说已经把房款都交了,但是法官发现所谓的房款一直在秦秀自己的账户里。
由于秦秀无法提供更多证据,法院认为商铺仍属于父母遗产,由子女共同继承。三姐妹再次组成学校,要求平均分配。但是他弟弟秦春义一直不同意。
秦春义拿出一份遗嘱,是父亲去世前写给他的,父母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一个人。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份遗嘱,十几年没给别人看过了。连他妈都不知道。他害怕这会伤了他姐妹的心。
但对于这份遗嘱,三姐妹一致认为是假的。法院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该遗嘱确系其父秦志明本人所写,该遗嘱真实有效。这一次,事情又变了。这个人是王艳,三十多岁。秦家老母亲去世六个月后,第五个孩子死于车祸。王艳自称是李芹的亲生女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王艳是李芹的亲生女儿,她将享有祖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但是对于王艳的身份,大姐、二姐、三姐、四哥都不赞同。通过王艳提供的一系列有力证据,法官最终认定王艳确实是李芹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
之后是财产分配。姐姐们一直怀疑哥哥提供的遗嘱是假的。所以他们找到了一些笔迹比较样本。向法院提出了重新评估的申请。据鉴定中心称,遗嘱不是同一个人写的。当地法院一审裁定,老人名下的房屋和商店属于两位老人的共同遗产。大女儿秦红、二女儿秦侠、三女儿秦秀、四儿子秦春怡、三人王艳各继承五分之一份额,房租也由五个继承人共同分担,各享有五分之一份额。
遗产不仅是继承的物质财富,也是需要不断继承和进步的思想感情财富。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失去同样珍贵的感情真的是值得的。
1.《兄弟姐妹的二十年战争 父母过世,姐姐下最后通牒,为了争夺遗产,5个兄弟姐妹敌友不断转变,乱成一锅粥》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兄弟姐妹的二十年战争 父母过世,姐姐下最后通牒,为了争夺遗产,5个兄弟姐妹敌友不断转变,乱成一锅粥》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546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