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倒老人扶不扶?这是个争论经年的话题。
近日开封暴雨,路面积水成河。一名60岁老人骑电动车涉水时突然倒地,在水中不停挣扎。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又退回,有女子劝人伸出援手未果也离开。三分钟后老人被另外一群路人拉出,却已死去。
而曾发生在四川达州的“三名儿童扶老人后被索赔”事件,终在5个月后经警方调查确认,老人系自行摔倒。老人也因涉嫌敲诈被处以行拘。而在近期,广东汕头高中生也因扶老人反被索赔,终在报警找到目击证人后,还己清白,老人上门道歉。
甚至有人极端地认为,一些老人的道德水准已降到“零度”以下,称他们的道德为“冰点”道德。在西安,一位老人索座不成,坐在少女腿上;还有在楼道里乱堆东西、将公共体育设施拆毁卖废铁等不文明现象,似乎给人一种印象:一些老人道德水准偏低。
老人跌倒扶不扶,难道拷问的只是社会道德问题吗?难道拷问的只是每个人特别是被搀扶老人的道德良心吗?
其实,老人跌倒扶不扶,不只是道德问题。
因此,在这些看似社会道德良心被无情的“软性钢刀”捅得鲜血淋淋的搀扶事件背后,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搀扶者被“软性钢刀”捅伤后流血的伤口,还要寻找被捅得复杂因素。
道德良知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今日大陆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欠缺,加上某些地方法律机构的判处失当,给社会道德投下阴影。“跌倒老人扶不扶”这不只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更是社会治理的综合问题。
今天不乏这些现象:法制观念淡漠,对个人权利的边界没有清醒的认识,进而导致公共意识的缺乏,有老人在公共花园开菜圃,有老人在闹市区占着人行道卖小菜等。正如已故社会学者费孝通所指出,在个人权利伸张的社会,是有如一捆捆筷子组成,整齐有序而人人平等,有着个人权利还有对等的公共义务。而当个人对自身权益缺乏约束,就只剩下人性中的自私,不顾他者。再在各种运动驱使之下,由于法制观念的缺失、社会的无序,又使得人们的恶性缺乏约束,敲诈、好占便宜、以怨报德,等等。
个人道德与体制机制不是相互隔绝的,人类发展史证明,从生态系统到社会系统,每一个要素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互生共生的关系。以一些老年人为例,缺乏法纪约束导致了非理性,乃至社会失范。而司法执行机构的判断失误,又误导了社会心理和行为。
我们的社会,应该是道德良知的光辉照耀人心,法制约束的栅栏维护人心。让13亿中国人扶不起一个跌倒在地的老人的悲剧不再上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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