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辅助人类生殖法案

心绞痛,

袁敏,李九辉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4年3月29日,加拿大正式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法》(AHRA),这是一项专门旨在界定人类遗传和生殖技术界限的法律,旨在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安宁,防止对生殖的商业性剥削。标有“禁止行为”和“犯罪认定”的部分将在下文中向公众介绍。

禁止的行为

附注:禁止的程序

5(1)任何人不得故意:

(a)使用任何技术制造克隆人,或将克隆人移植到人类或任何非人类生命形式或人工装置中;

为任何目的制造体外胚胎,而不是创造人类或改进或提供辅助生殖程序的指导;

(c)为制造人、胚胎或胎儿的细胞或部分细胞而制造胚胎,或将如此制造的胚胎移植入人体;

在受精或创造后第14天发育后,将胚胎保持在女性体外,不包括其发育终止后的任何时期;

为了创造人类,除了预防、诊断或治疗与性别有关的疾病之外,实施或提供、规定和管理任何能够确保或增加特定性别胚胎发育可能性的程序;

(f)在体外改变人类细胞或胚胎的基因组,以便这种改变能够传给后代;

(g)将非人类生命形式的精子、卵子、胚胎或胎儿移植到人体内;

使用任何人类生殖材料或将胚胎移植到非人类生命形式中以创造人类;

㈠制造嵌合体或将嵌合体移植到人类或非人类生命形式中;或者

为生殖目的制造杂交胚胎,或将杂交胚胎移植到人类或非人类生命形式中。

(2)任何人不得提供或建议本条禁止的任何行为。

(3)任何人不得因履行本条所禁止的任何事情而向任何人支付或要约支付代价。

禁止的活动

旁注:禁止的程序

5(1)任何人不得明知而

(a)使用任何技术制造人类克隆体,或将人类克隆体移植到人类或任何非人类生命形式或人工装置中;

(b)为创造人类或改善或提供辅助生殖程序的指导以外的任何目的而创造一个试管婴儿。

(c)为制造人的目的,用取自胚胎或胎儿的细胞或细胞的一部分制造胚胎,或将如此制造的胚胎移植到人体内;

(d)在受精或创造后胚胎发育的第14天之后,将胚胎保持在女性体外,不包括胚胎发育中止的任何时间;

(e)为制造人类的目的,施行任何程序,或提供、开处方或施用任何东西,以确保或增加胚胎具有特定性别的可能性,或识别体外胚胎的性别,但预防、诊断或治疗与性别有关的病症或疾病除外。

(f)改变人类或体外细胞的基因组,使该改变能传递给后代;

(g)将非人类生命形式的精子、卵子、胚胎或胎儿移植到人体内;

(h)为制造人类的目的,利用任何人类生殖材料或移植入或曾移植入非人类生命形式的体外胚胎;

(I)制造嵌合体,或将嵌合体移植到人类或非人类生命形式中;或者

(j)为繁殖目的创造杂种,或将杂种移植到人类或非人类生命形式中。

旁注:报价

(2)任何人不得提议作出或宣传作出本条所禁止的任何事情。

旁注:禁止行为的付款

(3)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人作出本条所禁止的事情而向该人支付代价或要约支付代价。

犯罪行为

附注:定罪和处罚

任何人违反第5至7及9条,即属犯罪

(a)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50万美元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并罚;或者

(b)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250,0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四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除第5条至第7条和第9条的任何规定外,任何人违反本法的任何规定或根据第44(1)条制定的条例或命令,即属犯罪。

(a)经起诉定罪,可被处以不超过250,0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或者

(b)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00,0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法院可对犯有本法所述罪行的人处以罚款或监禁

(a)除第54条另有规定外,命令没收和处置任何有关材料或资料。或者

根据加拿大司法部长的申请,命令该人不参加法院认为可能导致该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任何活动。

除非获得加拿大总检察长的同意,否则不得对该法规定的罪行提起诉讼。

部长可以向任何有关当局通报被指控犯有本法所述罪行的人或有合理理由认为他违反任何职业行为守则的人的身份,例如根据加拿大或省法律建立的具有职业执照的法律机构。

犯罪

旁注:冒犯与惩罚

60A任何人违反第5至7及9条,即属犯罪

(a)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500,000元或监禁不超过十年,或两者并罚;或者

(b)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25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四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61A任何人违反本法的任何规定——第5至7节和第9节除外——或违反根据第44(1)分节制定的条例或命令,即属犯罪

(a)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不超过250,000元的罚款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或者

(b)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被判处不超过100,000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62A就本法规定的罪行对某人处以罚款或监禁的法院可

(a)除第54条另有规定外,命令没收和处置用以犯该罪行或与该罪行有关的任何材料或资料。或者

根据加拿大总检察长的申请,命令该人不要从事法院认为可能导致犯下本法所述罪行的任何活动。

63A除非经加拿大总检察长同意,否则不得对本法规定的罪行提起诉讼。

64部长可通知任何有关当局,如根据加拿大或某一省的法律设立的专业执照或纪律机构,被控犯有本法规定的罪行或有合理理由认为可能违反任何专业行为守则的人的身份。

从以上可以看出,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视生殖医学研究。2001年,中国卫生部还分别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年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但相比较而言,我国《行政措施》和《规范》的性质仅局限于行政法规或技术规范的层面,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保护研究人员和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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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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