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宁某花诉被告陈某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宁某花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陈某华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向法庭提供了证据,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听取了双方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我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准予原告宁某花与被告陈某华离婚。
本案中,原告先后多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离婚态度坚决。被告虽不愿离婚,频频寻求和好机会,但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甚至还与原告及原告亲属发生肢体冲突,进一步加剧了矛盾,双方和好已无可能。原告自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与被告分居生活已超过一年,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及原被告双方亲友到庭旁听。
此前报道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县80后女子宁顺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定华长年沉迷赌博选择诉讼离婚,不过时至今日,先后4次起诉离婚的她,离婚的心愿至今没有实现。2021年3月3日,她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立案。“宁顺花说,几乎每次开庭,陈定华都公开说,谁判决离婚就跟谁没完,要报复社会,制造恐怖事件什么的。”
前述衡阳市妇联工作人员称,2016年时妇联已关注此事,并组织心理咨询师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当时双方说要冷静一段时间,之后宁顺花便到广州打工,一直在广州工作。两人属于异地分居状态。”
该工作人员表示,妇联先后介入多次,结果仍是一方坚持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情绪偏激,之后说要给他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缓和,再考虑下,当时女方同意了。此后,女方前往广州打工。”男方反反复复。“一下子说要冷静一下,可能一下子又说要报复。”
针对目前的舆论,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在研究处理,如果当事人提出需要帮助,肯定会帮其申请。目前,妇联也在尝试联系男方。
上游新闻报道提及,就离婚引发的问题,宁顺花说,自己被派出所拘留过1次,陈定华被拘留过3次,法院先后2次下达人身保护令。即便如此,婚始终没有离成,理由都是“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在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曾有过激行为。他在法院门口曾抢走宁顺花身份证件和手机、向其弟弟发送“报复、杀人”等恐吓信息,并曾在第四次开庭后,追赶先行离开的宁顺花并将其拖下车,致宁顺花受伤。
2020年8月5日,承办该案的审判长彭先进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再次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
时间线梳理:
2015年12月: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
2016年6月15日:登记结婚;
2016年11月13日:宁顺花因陈定华不务正业离家出走广东,开始双方分居;
2016年12月2日:宁顺花首次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但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三次向该院起诉,第二次离婚起诉上诉,被驳回离婚诉请;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
2021年4月23日:原定当日开庭审理,因被告申请,该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
2021年4月30日:第5次离婚诉讼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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