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应急局发布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
企业安全风险判断及承诺公告系统
实施细则通知(试行)
城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公司:
现将市应急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判断和承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沪应急规[2019]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自有储存设施,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学药品生产的企业参照执行。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1.根据上海市的要求,企业应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风险日常判断的内容、公告方式和制度,并落实到人。
2.每天10: 00前,企业登录并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提交公告(在线服务-上海市风险隐患双防系统-风险判断与承诺公告)。
6月30日前,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完成厂区和网上风险判断的日常公告。
三、岗位要求
1.认真学习,准确交流。各地区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将其作为全面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措施来推进。同时,准确传达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确保范围内所有企业按时完成。
2.负责准确的执行。上海市应急局通过调查形成了实施细则,各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细则要求执行。区应急局将组织抽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风险判断和承诺公告。
请各地区将市局的通知转发至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请各企业填写《市局细则》附件1《企业安全风险判断填表》,并于6月12日前盖章后发送至区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处邮箱(同时告知该企业负责领导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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