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学校部代码:13637
浙江招生代码:0126
学校级别:本科
办学类型:私立
学院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一、学校简介
温州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浙江省特色应用技术试点院校,浙南唯一的商科本科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1月,学校新增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单位,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16个,专科招生专业5个。
温州商学院已获教育部批准招收高学历学生,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项目所列招生计划均纳入同一专业的一般培养体系。学生毕业后统一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温州商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温州商学院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8年,学校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估计划学生300人,共12个本科专业。
注册类别
招生专业
计划数量
选修科目的要求
普通班
提前入院
金融
40
历史、思想和政治物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思想政治物理学史
英语
30
无限制的
广告电影
25
历史地理技术
通信
25
历史地理技术
工商管理
30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市场营销
15
历史地理技术
心率计(Heart Rate Monitor)
15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会计
25
思想政治物理学史
财务管理
25
思想政治物理学史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5
物理化学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物理化学技术
总计
300
注意:每个考生限选一个专业,之前的同学可以报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符合所选科目的相应要求。
三、报考条件和方法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已经参加了浙江省2018年高考;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为B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应为P及以上);
3.所有科目必须合格;
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正确的照片。考生无需投递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身份证(正面和背面)。
学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考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我校的“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考试。
4.中学校长推荐计划:中学可以通过校长实名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报名要求。考生需填写相应的推荐表,由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各专业推荐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考生人数的10%,推荐名单根据学习考试折算结果从高到低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并取得相应成绩,可以直接获得面试资格,不占正常1: 5入围面试的比例。没有参加笔试的人将被取消资格。获得综合测试成绩后,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将与其他考生一起通过综合测试进行排名。
四.注册和考试时间表:
在线注册:2018年3月5日-3月31日
综合测试(笔试):2018年4月14日13:00-14:00
综合测试(面试):2018年4月15日上午9点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费标准:110元/人
不及物动词综合测试程序
1.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专业1:5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2.采访
笔试第二天面试。
3.综合测试的范围和方法请参考《温州商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说明》
4.结果查询和入围候选人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查看综合测试结果;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综合测试入围资格)。入围学生将在招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50%+面试(满分100分)* 50%;
七、录取原则和方法
1 .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2.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生在填报一般院校录取志愿时必须首先填报温州商学院作为首选,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报名时确定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入围考生自主选择是否填报本校)。
3.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学校建档的基线,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高中相关选修课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5%+大学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满分)×35%+高考总成绩(折算满分)×5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 15分,B 11分,C 7分,d 3分,如果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5.学校认可往届学生在相应科目上的成绩,评分方法与现任学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以“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往届学生成绩的最高分作为“技术”科目的成绩。
6.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浙江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7.如果志愿填报的考生人数少于专业项目人数的110%,招生人数控制在每个专业志愿填报考生人数的85%以内。对录取的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对每个专业没有单一的学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以前的学生和现在的学生被录取到同一个地方。
8.学生入学后,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允许申请转专业。
9 .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教育部令第。第三十六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提供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书、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并让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八.补充规定
1.学校根据教学和培训成本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获奖40%。
3.择校录取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是0577-86689055。录取结果将由浙江省招生办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http://zs.wzbc.edu.cn)公布。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577-86698888
学校网站:http://www.wzbc.edu.cn
招生微博:http://t.qq.com/wucczs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swucc
5.本章程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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