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12月18日,《南方都市报》披露,定安县定城镇中心养老院周边有很多非法工厂,没有环评程序,污染周边环境,占用农田。12月23日,记者了解到,定安县多个部门联合前往现场,拆除了涉案的黑胶厂。
经调查核实,泰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建设和非法用地行为。2019年3月、8月立案调查,有关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然而,该公司没有将网站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定安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实施通知》。
12月23日,定安县综合执法局、生态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对塑料厂进行了拆除。“估计这两天就能把工厂拆了。工厂里大约有5台机器。机械拆除后,水泥地将恢复原状。”定安县定城镇副镇长苏运超介绍,非法塑料厂占用农用地,责令工厂搬迁,恢复耕地和林地原貌。
执法人员当场查处了“黑”塑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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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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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
《南方都市报》12月18日报道
“未经环保评估等合法程序,塑料制品在非法铁棚加工生产,生产产生的刺鼻气味飘入附近的梅雨村。距离加工厂100多米,是鼎城镇中心的养老院,附近居民和老人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12月17日,定安县定城镇梅雨村村民向南方都市报反映,定城镇中心养老院附近有几家违规工厂,生产造成的污染影响了周边环境。
当天,鼎城镇政府、鼎城城管局、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查处了加工厂,要求尽快拆除违法建筑。
公民报告
黑加工厂无环评程序
聚在养老院的边缘
"鼎城镇中心的养老院周围是很多黑工厂,没有环评程序."梅雨村村民林先生指着距离鼎城镇中心养老院100多米外的两个铁棚工厂。养老院周围的这些工厂没有环境评估程序,非法占用农田建了几个工厂,每天生产加工大量塑料制品,在这里堆积了很久。以前村民反复打12345举报这些黑厂停产一段时间,现在都在偷偷复工,没人管。
“黑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烟和污水,对周围农田和村民的饮水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尤其是生活在每天的废烟废气污染中的养老院孤寡老人。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谁来负责?”林告诉记者,不仅有塑料加工厂,还有一家生产水泥管产品的工厂,存在环境污染等问题。
加工厂外堆放的塑料筐。
村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取缔黑色塑料加工厂,并关注环境污染。
记者访问
塑料筐被堆成十几座小山
工地的气味刺鼻难闻
17日下午,记者从鼎城镇中心养老院了解到,两栋楼里住着不少老人。“养老院有46名五保老人,3名孤儿,包括50多名工人。”鼎城镇中心养老院院长陈先生说,养老院周围确实有几家工厂,但他不知道生产什么。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丁城镇中心距离养老院100多米外的一家塑料加工厂,在那里闻到一股刺鼻的烧焦塑料味。
加工厂离养老院100多米远。
记者来到塑料加工厂门口,却没有发现招牌。在蓝色的大铁棚里,几台大型机器正在运转。工棚外,成千上万的黑色塑料筐一个叠一个,形成十四五座小山,最高的有十七层。
“当场的味道真浓。离养老院只有100多米远。”下午,陈总裁跟随记者走进塑料加工厂。
记者走访发现,塑料加工厂旁边,有一家生产水泥管产品的工厂,马路对面有一家塑料加工厂。
随后,记者向鼎城城管局汇报了情况。当天下午,鼎城政府、鼎城城管局、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部门调查
工厂的铁皮棚是非法的
责令拆除且仍未拆除的
鼎城城管局鼎城队中队长莫亚明要求塑料加工厂工人提供施工申请手续。工人们说老板不在,他们不知道。“我们了解到,这些铁棚工厂已经建了快两年了,没有施工程序。是违法建设,占地约750平方米。”莫亚明介绍说,他们已经和环保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了工厂塑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刺激性有毒气体。
据了解,位于鼎城镇中心养老院附近的定安宏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自2017年10月起,占用丁梅峪村部分林地和耕地,擅自搭建两个铁棚。
2019年9月30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宏泰塑料工业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该公司返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丁城镇梅雨村农村建设用地上修建的建筑物;责令15日内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在5日内纠正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恢复林地原状;共罚款21600元。
对于水泥管制品厂,城管部门介绍,该厂尚未报建,他们将会同环保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对于另一家塑料加工厂,城管部门之前已经发出了整改通知。
塑料厂没有环评程序
责令停产,仍生产
当天下午,定安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一队工作人员带队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今年四月,我们接获村民的报告,发现该塑胶加工厂并没有环评程序。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并处罚15300元。”黄霞介绍道。
据了解,2019年4月8日,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向宏泰塑料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于2017年9月擅自在鼎城镇梅雨村1队115号建设了一个塑料制品项目。这种行为违反了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依法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
加工厂收到处罚后,可在60日内向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或定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黄霞表示,到目前为止,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发布6个多月了,有关部门已经向海南电网有限公司定安供电局发函,要求配合采取措施对该厂进行停电处理,并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镇政府做出了回应
拆迁和违章建筑将恢复地貌
“厂区用地不符合规划,且未取得环评而产生,不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现场调查,发现工厂生产确实有异味。”丁城镇政府副市长苏运超表示,针对这个问题,丁城镇政府已经要求定安县执法局和环保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塑料加工厂生产造成的影响,将强制断水断电,避免继续生产造成污染。同时,有关部门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貌。
记者孙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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