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条“曝光双汇排骨烧蛆”的网络帖子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传,引发网友热议。双汇总部负责人回应称,该事件是河南省某电视台广告部一人精心策划的,但网友表示“只需真诚道歉,不会进行敲诈勒索”。
微博爆料洗排骨时肉蛆飘
5月27日晚19时31分,网友@joe-cn371在个人微博上详细描述了自己购买双汇猪肉产品时遭遇蛆虫的经历。据报道,当天上午11时05分,他在河南省郑州市正七街与凤禅路交叉口以东100米的双汇连锁店买了排骨回家。用热水冲洗时,水面上漂浮着几十条肉蛆。
昨天,有媒体进行了此事。双汇公共关系部副主任张子豪表示,“锅里的肉汤上有白点,但不能确定是什么”,并表示将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双汇的应对是电视台人员精心策划的
昨日上午,双汇总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是河南某电视台广告部一个人精心策划的。负责人透露,双汇此前已经拒绝了此人的相关要求,因此对方策划了这样的事件进行报复。
昨日下午,双汇集团在官网发布声明称,事发后,消费者刘要求双汇支付1500元,如不支付,将通过媒体曝光。但双汇要求在做出最终结论前将产品交由质检部门检测,消费者拒绝,刘出店后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当天,10名消费者购买了同一批次的同类产品,共计6.34公斤。到现在为止,只有刘抱怨过。
双汇集团的声明还透露,“双汇人员通过随行的朋友得知消费者姓刘,并得到了他们的手机号码。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刘是一家电视台的广告业务人员。”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锦桃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这家电视台的一个栏目曾希望与我们合作一个50万元的广告,我们拒绝了。”
客户不会勒索
网友@joe-cn371向南方日报记者证实,是他爆料“双汇排骨烧蛆”的。他说他没有夸大任何事情,并留下了视频和其他证据。
针对双汇集团的官方回应,网友@joe-cn371也在微博上回应道:“天啊,这是什么态度?我没有解决问题,而是在这里盲目颠倒是非。我在电视台被安排了新工作,被安排了买排骨的动机,被安排了活动策划...他们觉得我很体贴,崩溃了……”
网友@joe-cn371说:“我要求双汇连锁店赔偿我1500元。500元符合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规定,1000元为精神损害赔偿。双汇集团骂我报复,是对我的污蔑。我和双汇集团没有业务往来。”
网友@joe-cn371也表示,“我不同意双汇集团发表的声明。我不是电视广告业务人员,目前只是一家企业的行政经理。网上能检索到的是某电视台的广告联系人。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的工作早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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