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紧急出行,根据桐城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如人民群众确需外出工作、就医、上学、车站乘车等紧急情况(出租车除外),且已购买车票、机票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领取单位正式通知、旅行票等。),并由个人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工作地点、车次(航班),并承诺在疫情解除前不返回当地)
经当地村或单位核实后,当地村将派专人到镇或办公室出具介绍信。城镇交通、公安、防疫等检查站应当通过持有证明材料的人员和车辆。
如果家庭成员需要用车运送到桐城市外(安庆机场或火车站等。),运送人员返回后隔离14天,由所在村或单位监督。
对于其他需要外出的人,严格遵循非必要、非旅行的原则。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外出的,请个人提供相关材料。所在村或单位必须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派人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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