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布了《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管理办法》。原本办理网上签约备案相关手续需要7-20个工作日,大大减少到1-7个工作日。本次发布的《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管理办法》最早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是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原有相关办法和细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和完善。开发商持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材料申请合同登记时,符合条件的,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其他合同补正需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而网上签约备案相关的原始手续需要7-20个工作日。业务流程也得到优化,相关业务分为网上签约备案、合同更正、合同变更备案注销四类,办理程序明确,防止不作为和混乱。取消不合理因素,实行否定列表制度,减少50%左右。房地产“可出售”清单必须按照规定公开出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办理网上签约登记和网络认证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保存商品房网上签约用户密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前,应当办理网上合同签订和登记发证手续。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网上签约系统中建立房地产清单,并在外部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公示内容侧重于与购买者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商品房的可获得性、价格、销售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有利于实现公开透明的销售行为。签字备案部分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房”和“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虚假交易”的内容。同时明确“对于在外部信息发布平台上展示为‘可售’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销售”。签订备案的合同内容有错误的,可以更正。部分购房者在购房后,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正或变更备案合同。本办法增加了合同修正条款。如果由于开发企业的经营导致合同签订和备案信息有误,可以办理合同更正手续,方便企业和群众。签约备案的合同内容如买受人信息、房屋信息、房价、抵押金额等出现错误。,交易双方应在发现错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共同申请合同登记和更正。其他合同内容如需更正,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交易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在登记注销前,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返还的房产,更注重合同登记注销理由的正当性和真实性。备案注销后,开发商返还的房产应当公开出售。此外,在备案和注销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退回的房屋出售给他人。备案注销后,退回的房屋应当公开出售。备案注销前有擅自出售房屋的;虚假交易和恶意合同;同一房屋已多次签订和终止,且回迁房屋原合同备案价格明显低于当前市场价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售商品房的方式出售回迁房屋,并可按照存量房屋的交易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报道,此举是为了防止房地产投机者通过“假退房”达到“真正转移”的目的,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网上合同签约和登记备案的,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可给予通报、信用评估扣分和公开曝光。一旦发现销售网站信息公示内容与网上签约系统和外部信息发布平台上的内容不一致,未按期整改,经审核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计划未执行且情节严重,虚假交易、恶意签约或终止合同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囤积房产拒不整改, 且同一房屋签订多份合同的失败率明显较高,合肥市房产局可能会暂停该项目的网上签约登记。
1.《合肥房产备案 合肥商品房网签备案一天办好 签约备案合同内容有错可申请更正》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合肥房产备案 合肥商品房网签备案一天办好 签约备案合同内容有错可申请更正》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775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