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白犯诈骗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白犯诈骗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引入受贿罪。青邑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104万元的,依法追缴。被告白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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