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
王学智的一张照片在网上流传。
2014年10月27日,北京记者今天从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去年7月在马连道家乐福超市持刀伤人的王学智已被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51岁的北京男子王学智因抢劫于1991年8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公诉人指控他于去年7月22日11时40分左右在西城区马连道家乐福超市二楼持刀刺伤49岁的刘、2岁的尹、和12岁的袁,造成刘死亡、尹重伤、轻伤。
公诉机关称,王学智在公共场所用刀肆意刺伤他人,造成1死1重伤1轻伤1伤。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据事发后警方透露,王学智有精神病史,2012年9月5日入住大兴区精神病院治疗,2013年1月11日出院。
知情人说,2岁的尹被刺后肠子流出来,衣服上全是血,12岁的袁背部被刺。受伤最严重的刘胸部受伤,最终死亡。
据当时的报道,王学智在超市的餐刀柜台买了一把刀,当场击毙。在柜台登记完个人信息、结账后,持刀跑进超市,开始作案。事发后不久,王学智的一张照片在网上流传。他留着3-4厘米的灰色胡子,前额有高高的头发,头发很少,外表略显苍老。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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