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4日,东快的一名记者是15岁的女孩,另一名是夜间桑拿的女子。福州一家演艺公司的老板在金安区新店镇一个偏僻的养狗场的地窖里拘留了两名妇女,准备用作长期性欲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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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记者获悉,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狗窖性奴案近日宣判,郭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抢劫罪,被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决后郭没有上诉,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事件回放15岁少女挣脱铁链逃出“魔窟”2013年7月29日晚7: 00,老吴收拾好工具,准备在福州新店镇田健村的省农科院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回家。一个15或16岁的女孩跑向他寻求帮助。
“她在发抖,没穿鞋,一只脚绑了链子,哭着借我手机。”老吴说他当时手机没电了,但是指出了下坡路。
在老吴的带领下,女孩回到了表妹的暂住地。"她一进门就扑到我怀里哭了。"女孩的表妹说。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叫小李的女孩只有15岁,暑假在福州打工赚零花钱。几天前,她通过路边广告认识了一家演艺公司的老板郭。
小丽说,一开始郭带她去出租屋练舞,偶尔去娱乐场所看模特走下舞台。7月29日上午,郭表示,白天有机会表演,赚270元。她中午去看郭,却被带到半山腰的一个院子里。郭威胁她。“四周都是坟墓,进来的人出不去。”
接下来,15岁的小丽面临着人生中最尴尬的一幕。郭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然后又把那个女人锁在地窖里和她发生性关系。“我说我在生理期,只能抱抱”。不久,郭接到电话就走了,把她锁回了地窖。
一个小时后,小丽估计郭已经走了,从地窖里挣脱链子逃走了。在表妹的陪同下,小李带着警察从地窖里救出了另一名被拘留的妇女曹。“当时她只穿着内衣,多处受伤。”
曹(音译)是东街口风景区附近一个桑拿浴室里的女人,她在2013年初认识了郭,并偶尔联系他。“他说那天要带我去高尔夫球场,但是他带我去了狗窝小屋。”曹说,郭出去,带了一个女孩,请他们好好伺候他,否则他们会被杀。在女孩面前,郭强迫她发生性关系。
“外面有一座野岭。没有人听到呼救声。逃跑只会挨打。我不敢反抗。我只能一直哭。”曹说,后来她被锁在院子的地窖里,脚上绑着铁链。她不肯下地窖,被郭打了一顿,把头发往墙上一扯。晚上九点,郭找她要钱,没有钱就走了。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警察把她救了出来。
演艺公司老板在狗场强奸桑拿女让15岁少女观看事发后,郭逃往晋江市,直到2013年10月15日才被公安机关逮捕。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郭1965年出生于河南省孟津县,高中学历。来到福州后,他和妻子在秦婷高架桥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并成立了一家表演艺术公司。
郭说,那年7月,他在农科院后山租了一个院子,让人在院子和房子里挖了一个地窖,准备养蛇、变色龙等冷血动物。7月28日晚,临睡前,他突然想把小丽和曹骗到养狗场,把他们关起来,作为解除欲望的长期工具。
第二天早上,他打电话给曹,说要带她去后山高尔夫球场,并答应给她1000元赔偿。当天中午,他以演出为由把小丽骗到后山,把她锁在地窖里,然后开车去接曹。当他到了养狗场,正要和曹发生关系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小丽,于是他让小丽出了地窖,让她坐着看着,并且“好好学习”,不然他会揍她。
事后不让曹穿衣服,让小丽去隔壁洗澡,洗完澡也不穿衣服。与此同时,他把曹锁在地窖里,然后回到房子里去找小丽做爱。小丽说她在生理期,只同意穿衣服抱抱她。这时,他接到了离开的电话,把小丽放在地窖里。
当晚8点,他回到养狗场,发现小李在逃跑。他回到家,一直睡到凌晨2点。他听说外面人多,就拿着小李和曹的手机跑了。结果他逃到晋江的时候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了。
法院认为,郭用铁链等工具将小丽、曹拘禁在地窖中,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属于非法拘禁,违背其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对方与他们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小李因遗嘱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被认定为强奸未遂。在被非法拘禁期间,郭向曹要钱,在他逃离现场时,拿走了两个受害者的手机,触犯了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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