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用7个月的时间证明了我爸就是我爸,没有成功
央视新闻10月23日消息,近日,广东惠州的陈先生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烦心事: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一笔存款,需要办理公证,但陈先生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7、8次,历时7个多月,还是没能拿到他父亲的存款。“循环证明”是无止境的
陈先生的父亲于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他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持存单去银行取钱,未能通过银行的人脸识别系统。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存款继承,应向本人居住、经常居住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书,银行会据此支付。对此,陈先生走上了办理继承公证和证明“我爸就是我爸”的漫长循环:
陈先生第一次到惠阳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虽然陈先生向公证处提供了户口本,而且陈先生和父亲在同一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还是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于是,陈先生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但派出所告诉陈先生,亲属关系证明是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发放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办理关系证明后,公证处表示派出所可以复印户口本。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但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复印户口本。
陈先生第三次去公证处,公证处说提供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可以的。陈先生去居委会开具亲属证明,居委会说根据民政部规定,不允许陈先生开具亲属证明。
陈先生第四次来公证处说明情况,公证处说没有证据不能办理公证,事情僵持不下。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陈先生为此事多次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之间,但问题始终无法解决,陈先生仍未出具公证书,导致银行存款无法支取。
检查组对“流通证明”进行了监督和整改
在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国务院第七巡视员第十一次检查组前往广东省惠州市进行实地检查,走访了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发现问题属实,并向陈先生所在的惠州市惠阳区政府反映,惠阳区政府立即召开协调会,研究整改措施。经协调,陈先生父亲原单位同意出具亲属关系证明。10月20日,陈先生的公证手续办理完毕,继承的存款从银行取出。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惠州市已要求惠阳区进一步优化相关业务流程。为了保证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安户籍管理资料的安全性,区公证处会向区公安局发函,区公安局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接下来惠州市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梳理和调查,督促问题得到充分整改。
基层部门缺乏服务意识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全部证明项目,对行政机关擅自将核查义务转移给群众和企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多余证明”、“循环证明”甚至“精彩证明”不仅让群众感到困扰,也让企业感到困扰。一定要下定决心,全面清理各种认证事宜,让群众和企业不再为不必要的事情跑腿。
督查组认为,陈先生所遇到的“循环证明”不是偶然因素,是基层相关部门主动服务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各部门遇到新情况首先想到的都是规避自身责任,相互推诿导致群众办事无门、让群众陷入“循环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僵局。因此,政府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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