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很多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聚在一起,阿芬(以下任务都是假名)喝多了在房间里休息,另一个碰巧和她一起喝酒的男人趁机强奸了她...广州市海珠区法院4月5日报道称,涉案男子经医院一审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阿荣利用阿芬酗酒,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海珠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阿荣4年6个月有期徒刑。阿荣不服,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是,回过头来看这种情况下的强奸,不能只怪流氓不要脸。
百度有一次“醉酒性侵”,惊讶地发现类似信息有77600条。古今中外,罪犯与性侵受害者之间存在着各种关系,包括明星、凡人、同事、同学、老乡,以及各种关系的亲吻,错综复杂,杂乱无章。但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是醉酒后女性大多失控,奸夫暴露于恶性,导致性侵案件,令人愤怒。按道理,那些被性侵的女生应该是能看到的,并以此为戒。
酒后性侵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台湾“富二代”李宗瑞,他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7月间,在夜店将20至30名女性带回住所进行性侵和偷拍。据媒体报道,7月的一天,一个叫石悦的姐姐在新沂区一家著名的夜总会“火花”喝酒。那天晚上,李宗瑞邀请她回家“办一个聚会”。石悦修女声称患有“健忘症”,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当她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李还在她身边睡觉。虽然她的裙子在那里,但她的内衣不见了,所以她不得不穿上李宗瑞的内衣打电话叫车回家。
人与人之间有各种各样的接触。年轻人喝一点酒吹个牛b是很正常的,人虽然是高级动物的一种,但是很多时候,尤其是喝了之后,动物的一些属性往往就暴露出来了。7.76万起“醉酒性侵”案,足以暴露一部分人的劣根性,警醒更多人。女生应该明白喝酒后会发生什么。
最近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的是让大家知道,别人可以向别人学习。希望“在聚会上喝醉被性侵”就此打住,希望更多的女生不喝酒不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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