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作出决定,批准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四项罪名逮捕钟某某等八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同时,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非犯罪集团成员)的决定。
经审查发现,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男,33岁,江苏省沭阳县人)先后聚集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29岁,江苏省沭阳县人)。陶某某(男,23岁,江苏沭阳县人)等7名有犯罪记录的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期间,犯罪集团开设赌场8家,非法获利60多万元;对于虚张声势,索要高利贷,随意殴打,用凶器威胁他人,以及在微信朋友圈辱骂、涂画、张贴海报等“软暴力”,共惹事15次,非法拘禁2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次。上述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另外,
另有四人卷入黑与恶
警方公开收集线索
关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知
自专项整治以来,公安机关成功剿灭了以盘踞泗洪县已久的王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犯罪团伙进行了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
为了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彻底查清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就王、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向社会收集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和揭发,特别是受到违法侵害的受害者,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其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一旦线索查实,将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同时督促参加过犯罪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尽快自首,公安机关会从宽处理。任何人包庇、包庇相关犯罪嫌疑人,帮助毁灭、伪造、隐匿证据或者提供其他帮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刘警官15896333110
邮寄地址:泗阳县中兴镇北京西路88号
阳县公安局扫黑班
2019年7月5日
主要犯罪嫌疑人信息
一个
王,绰号,男,1982年2月5日出生,户籍在泗洪县庆阳镇顺河路22号,现住址在泗洪县庆阳镇恒山花园小区17号楼1单元801室。
2
路飞,绰号:龙飞,男,1989年11月27日出生,住址:泗洪县庆阳镇北新集社区居民委员会1组439号,现住泗洪县庆阳镇康星花园6-401室。
三
刘,别号,男,1976年12月11日出生,现住泗洪县城头乡奇台村刘组28号,泗洪县青阳镇恒山花园小区9号楼1单元202室。
四
张,别号刘洋子,男,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出生,现住泗洪县龙脊镇龙脊居委会五组十一号,泗洪县青阳镇港园小区12号楼2单元204室。
黑恶势力,坚决清除
邀请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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