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显示,日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并正式下发。根据规定,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的地理领域不得标注“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和世界的习惯用语,也不得标注“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字样。
1.《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 不得冠以“国际”等惯用字样》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 不得冠以“国际”等惯用字样》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096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