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总工会发布了《黑龙江省总工会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工发〔2018〕12号),市总工会发布了《关于扩大困难职工帮扶的意见》。关于帮扶覆盖范围的通知(青工办发〔2018〕6号)和《大庆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帮扶困难职工有关问题的说明》
1.工会的援助对象有哪些?
(一)全国工会档案中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
1、低收入家庭,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十分困难的工薪家庭。
2.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150%以内,但因疾病、子女就学、残疾、单亲等特殊原因生活困难,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疾病、子女就学、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劳动家庭。
3.意外困难户是指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患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困难造成的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劳动家庭。另一类是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家庭总人口低于或等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净资产+储蓄-意外困难造成的费用)的职工家庭。
(二)市级工会辅助档案中困难职工家庭的标准。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仍难以生活的;
2.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含)以内;
3、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暂时生活困难。
(三)在我市工作的农民工应符合上述困难条件,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并加入工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可以不予帮助。
1、配2套(含)以上住宅;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3.子女进入高成本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
4、价值20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业机械;
5.拒绝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状况的;
6.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具有从业人员身份的犯罪行为;
7.已实行社会管理的退休人员;
8.一旦发现,故意隐瞒欺骗行为;
9.属于农民、村民等。不具有雇员身份的人;
10、已死亡、失踪、迁出(异地生活工作)。
二、如何识别困难员工的身份和收入?
(1)工作单位(企业)出具《困难职工工资收入证明》,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并提供上月工资支付证明。
(2)原国有(集体)企业已下岗、失业、买断职工多年,企业仍存在的,由企业出具《困难职工工资收入证明》,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企业不再存在的,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出具员工身份证明或员工本人提供下岗、失业、买断等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实际支付金额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低保障或低收入支付证明,收入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新工作单位将出具《困难职工工资收入证明》,并提供上月工资支付证明;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不能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的,无劳动能力的晋升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收入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如果有工作能力,可以通过走访、评估、邻里询问等方式综合确定收入。如果还是不能确定收入,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收入。
(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凭工作单位出具的《困难职工工资收入证明》,在一年内提供6个月的工资支付证明。很多工作单位的月收入都可以按照平均数来累计计算。
三、如何认定困难员工的家庭成员和收入?
1.困难职工的家庭成员以共同生活在一个户籍地的成员为准。家庭成员不在户籍的,夫妻双方凭结婚证确认,已迁出学校的子女仍为家庭成员。
2、家庭成员年满18周岁不能出具收入证明,享受低保待遇且无劳动能力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收入;如果有工作能力,可以通过走访、评估、邻里询问等方式综合确定收入。如果还是不能确定收入,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不满18周岁,或者至少18周岁正在上学(研究生及以下)不计算收入。
4.家庭成员在农村种植的,种植业收入按照当地相当农作物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产量计算,不能确定实际产量的,按照去年同等条件下当地相当农作物在土地上的平均产量计算。水产养殖业和渔业收入,按照同一养殖、捕捞品种在本地区的市场价格和实际屠宰数量计算;无法确定实际屠宰数量的,用当地行业上一年度的平均产量核算。
5.非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困难职工不能申请学生资助,其支付的子女抚养费计入子女抚养方的家庭收入。
4.工会的援助项目有哪些?
(一)生活补助:用于对重度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提供补助,以保证重度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子女资助:用于帮助贫困职工家庭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3)医疗救助:用于补助困难职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自费部分和自费部分)。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标准》确定。
5.如何为有困难的员工申请帮助和帮助?
职工有困难的单位建立工会的,由用人单位工会负责建立档案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由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工会负责建立档案,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灵活就业人员和原国有(集体)下岗、失业、买断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工会负责建立档案,并向上级报告。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困难员工申请(填写申请表,包括授权委托书,以便准确识别)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基层工会接受并组织入户走访和调查;
(三)基层工会的备案和审计;
(4)县(区)级工会进行信息比对;
(五)在困难职工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宣传;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基层工会报县(区)级以上审批。
(七)工会帮扶中心逐级上报困难职工档案,给予分类帮扶,帮助资金按卡发放。
不及物动词政策咨询热线:
1.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热线:2673801
2.漳州县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热线:8522252
3.婺源县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热线:8238039
4.林甸县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热线:3311801
5.杜尔伯特县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热线:3422660
6.萨尔图区总工会热线:6181928
7.让胡路区总工会热线:6306996
8.龙凤区总工会热线:6310918
9.红岗区总工会热线:4192383
10.大同区总工会热线:6165855
11.高新区工会热线:8109002
12.经济开发区工会热线:505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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