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传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长布小林出任自治区政府代主席。

  布小林

  布小林乃名门之后,长安街知事发现,她是其家族中第三位主政内蒙古的高官,一家三代经略一地,堪称中国政坛的佳话。

  乌兰夫

  布小林的祖父乌兰夫是我国少数民族中献身革命事业的先驱者之一,他曾赴苏联留学,和邓小平是同学,与蒋经国同桌听课。抗战胜利后,内蒙古地区的分裂势力成立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妄图独立。乌兰夫受命前往,做了大量工作,阐明党的民族政策,瓦解了临时政府。1947年5月1日,乌兰夫宣布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诞生。周恩来称赞他“一个人解决了一个共和国,是真正的单刀赴会。”习仲勋则说乌兰夫是他深为敬佩的良师益友。1955年,乌兰夫被授予上将军衔,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

  布赫

  布小林的父亲布赫是乌兰夫的长子,虽然出身军旅家庭,却对文学情有独钟,他历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自治区文联主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长,出版过多部诗集文集。后来布赫同父亲一样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被称为“诗人气质的副委员长”。

  虽然祖父、父亲均身居高位,但布小林起步于基层,她当过知青和军区医院的战士。1980年考上北大,攻读经济法,毕业后回到内蒙古,在法律部门工作多年。2004年46岁时才出任阿拉善盟的盟长,2008年50岁时升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13年6月底,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因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2014年1月,布小林接任统战部长,跻身党委常委。

  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布小林原本排名第八,这次成为代主席,可谓“弯道超车”。但是仔细关注其履历与身份,又让人觉得在情理之中。

  布小林一家为我国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维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乌兰夫在80年代主持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布赫经常在各种场合宣传解释《民族区域自治法》,并拿自己做例子:“我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的主席,是为各民族人民服务的。”他还把一句话挂在嘴边:“为什么总要分你是什么民族,我是什么民族,大家都是中华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是谁也离不开谁的。”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总提出:“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当主官、挑大梁。”此后,努尔白克力、巴音朝鲁、刘晓凯、陈志荣等少数民族干部陆续获得重用。

  去年10月23日,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提出要加强对这四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布小林作为少数民族女干部,扎根内蒙古30余年,既有专业部门工作经历,也当过地方主官,经验丰富,确是领导自治区人民发展经济、协调中央与本地区少数民族关系的合适人选。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选用干部的思路上强调不搞表面文章、唯才是用、注重实效,布小林此番进步,正因为她是符合实际需要的人选,可谓举贤不避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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