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人员性质
(1)职位和名额
这次共招聘了30名临时员工。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首次公开招聘珙县临时工岗位表》。
(二)人员的性质
本次招聘的30人是临时工(属于编外人员),岗位所在单位分别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巩县首次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岗位表》。
2.计算年龄和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是本次注册的最后一天。工作经历按年计算,年龄按年计算。比如年龄在35岁或35岁以下,就意味着他截止本次登记最后一天不满36岁,以有效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3.“宜宾户籍”或“贡县户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截止报名结束时,申请人居住在宜宾市各县或区或珙县辖区内。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如果你属于集体户口,你要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宜宾市县区或巩县在市县以外高校就读的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县区或巩县的)。注册时必须提供学前户籍簿(或学前户籍机关的证明)、《就业登记证》、《户口登记证》。
(2)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志愿到基层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特殊岗位另行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和被开除公职的人;
2.禁入期内各类招聘考试违规违纪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且审计尚未结束的;
5.未被开除党纪政纪的人员;
6.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
7.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 -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发展中心窗口,电话:0831-4032168。
3.报名所需资料:申请人需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首页),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背景相同,1寸。申请人通过初审后,填写《申请表》,在申请人承诺栏签字。
4.填岗:按照《2019年巩县第一次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岗位表》中的岗位进行报名,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含两个)。
5.报名费: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9日(下午14:30-17:3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参考准考证。
7.相关要求:申请人以欺骗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方式骗取注册或就业的,申请人应当取消注册或就业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V.招聘程序和方法
面试(检察院书记员岗位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3)),采用体检和考核方式。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1)考试开考比例及考试内容: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考生人数与考生人数1:3,经研究可放宽考试开考比例。开放比例放宽的地方,考生考试总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1.体能测试。巩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3)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项目:4×10 m往返,1000 m引体向上,项目评分按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能标准》执行。根据体能测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者。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和愿望、职业责任、职业奉献、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力素质(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性格品质(行为气质等。)和知识质量(综合知识)。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检察院书记员(3)职务:考试总成绩=体检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根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均等确定体检考生。
检察院书记员(3)岗位总分相同的,体检考生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如果面试结果相同,体检的考生将由高到低确定。如果体能测试结果与面试结果相同,则增加面试。
其余进入体检人员的岗位最后一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将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同等数量的进入体检考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核:对通过体检的人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核,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充分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被评估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
(4)补缺: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就业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经批准后可按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等额补缺。
(5)调整:对于未申请的岗位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已被考生自动放弃的岗位,经研究后可根据空空缺情况一次性调整空金额,符合该岗位招聘要求的人员,可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调整。对于需要调整的岗位,考生总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
(6)公示录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录用。公示期内,有严重问题且有证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就业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和社保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珙县人才交流发展中心。
(三)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开展评议活动。评估和鉴定结果包含在我的档案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4)珙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录用管理:书记员第一次录用期限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录用期间试用期不合格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将予以辞退。聘用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考核,并可以续聘。因重大检察改革政策影响合同到期的,不再续签。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保证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085652(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八.补充规定
本公告由珙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的调整、补充和提示等相关事项将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申请人必须留下手机和固定电话进行登记。交流方式改变后,他们要主动通知招聘单位。申请人因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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