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在岗7日可领17日加班费!北京:单位可安排错峰放假
1月1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重点从用心留人、用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用心留人 开展健康宣教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发挥联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开展健康宣传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将当前国际、国内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留企留京的必要性重要性等讲明讲透,努力争取外来务工人员的理解和配合,要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疫情防护、防控意识,引导他们养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
同时,引导各用人单位树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的角度,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人留得安心;从疫情防控的角度,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等相关防疫要求,让人留得放心;从稳生产稳就业的角度,依法落实职工合法权益,让人留得称心。
用岗留人 多种形式稳就业
《通知》明确,本市要发挥就业服务指导员、就业服务专员和企业联络员作用,了解掌握在京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开展“春风行动”,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充分发挥“共享用工”平台的作用,引导余缺调剂,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工会组织与外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岗位。督促用人单位筑牢节日期间保障职业安全底线,做好疫情防控、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管理,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职业伤害隐患。
用薪留人 保障工资福利待遇
《通知》明确,本市将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隐患排查和欠薪案件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用情留人 组织人文关怀和帮扶慰问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需认真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关爱留守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鼓励用人单位与工会围绕春节传统风俗习惯和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吃上可口的年夜饭、为他们向远在家乡的亲人们送上一份祝福提供方便,提供适合的、富有节日特色的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服务活动,提供更为便利和周到的人文关怀,用心用爱,让外来务工留京人员感受到在“家”团圆的温暖。春节期间慰问和服务职工活动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指导鼓励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让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一个舒心年。
春节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
其中,今年春节7天假期,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同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三种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春节加班7天 可领多少工资?再过两天就到春节了!如果过年期间不休息,依然坚守岗位,能拿到多少加班工资呢?
根据目前贵阳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春节如果连续加班,加班工资不会低过1313.08元。
春节加班费 该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2019年春节实际是2月4日除夕、2月5日大年初一,法定的放假时间为2月4日至2月10日,放假时间一共是7天,2月2日和2月3日调休上班。
根据国家规定:2月5日、2月6日、2月7日三天为法定节假日,应得三倍工资;2月4日、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为休息日调休,应得两倍工资;按照月结的工资计算是单日工资是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00%,其余四天都是调休的,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200%。
加班七天 最低1313.08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次公布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
如果以最低工资标准举例计算:一个月上班时间为21.75天,记者算了一下,那么日加班工资就是1680÷21.75=77.24元。
2月5日、2月6日、2月7日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300%=231.72元。如果三天都加班,再×3,那就是695.16元。
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每日工资=工资基数÷21.75 ×200%=154.48元。如果4天都加班,再×4,那就是617.92元。
如果春节七天都加班,那么最低能拿到695.16元+617.92元=1313.08元。
不给加班费 可这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当月的工资一般是在下月初或者下月中旬发放,如果未付加班费,劳动者可投诉。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补休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投诉。 ■本报记者 孙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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