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模范”周。图片由市妇联提供
《母亲评传》周。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华龙。com 3月16日6点“错过了孩子们的昨天,不能错过今天,更不能让他们失去明天。”南岸区法院法官周提出,要站在小法院,面向大社会,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少年司法的新途径。现在,她将审判平台与讲台相结合,成立了“周法律教育工作室”。近日,她被这位不良少年亲切地称为“法官的母亲”,并于2017年被授予“重庆市三八红旗旗手模范”称号。
爱一个心碎的孩子是最好的治疗方法
1997年,当周接触到少年司法时,她觉得自己的生活有点沉重。随着处理案件数量的增加,她开始坐不住了。“我也是母亲。我无法像对待其他案件一样冷静理智地对待未成年被告人。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有责任帮助这些孩子。”
李成,中专毕业,因偷电脑被判实刑。本来李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突然不想上班了。被父母追后,他离家出走,一贫如洗。在与孩子的深入接触中,周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她不上班的原因是被老板骚扰。李成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沟通渠道一点也不通畅。
在李成服刑期间,周经常和他通信,看望他,引导他走出心理阴霾。好在李成出狱后参加了高考。
“很多孩子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于成长和陪伴的不完美,父母的缺失。爱是对智障儿童最好的治疗方法。”周被她多年的少年司法深深感动。
随着对青少年犯罪认识和实践的深入,周对有着深刻的紧迫感。她提出站在小法庭上面对大社会,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少年司法的新途径,并在工作中与团队一起开拓创新,创下“六项第一”。
比如最先引入社区矫正的“个人裁缝”。“我会一直跟着你,好好表现,试用期早点结束;表现不好,我是第一个支持你入狱的。”在周看来,让孩子与社会无缝连接,区别对待每个少年犯,是一种“特殊的陪伴”。
同时,率先实施“缓刑”。初高中末非主观恶性的初犯,如果有监管条件,法院会给一个检查期。考察期届满后,根据他们的表现,会决定判他们死刑、缓刑或单处刑罚,甚至免除刑罚。“这样不仅能让孩子读完初中,还能给孩子一个自我改造的机会,最终达到拯救孩子的目的。”周对说道。
将试验平台和讲台结合起来,保证大多数孩子的健康成长
少年司法工作的创新带回了浪子回头,有的返校,有的当老板办企业,有的发展文艺工作爱好。
但是,周认为,要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小强化儿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抓住学校这个法治教育的主阵地。
2015年4月,她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在南岸区法院和南岸区教委的支持下,她将审判平台与讲台相结合,成立了周法律教育工作室。
据了解,周在校园内来回开展了150多场专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南岸区100%的中小学,受众达10多万师生。共向25所学校的约35,000名学生赠送了35,000多本法律宣传书籍,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法律教育读本》和《禁毒宣传手册》。
周坦言,触犯法律的孩子屈指可数。除了给他们关心和爱,大多数孩子应该保证健康成长。“将法治理念与法治工作实际相结合,从行为规范、道德规范、法治教育等方面入手,将成为培养社会有用人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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