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将负刑责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近日,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未成年人犯罪作以上规定,低龄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再调低到12岁。
近年来,低龄化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可是由于未成年人刑责门槛的限制,导致这些“小恶魔”得不到应有的严惩,而受害者的公平正义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如今,刑法修正案将最低刑责年龄调低到12岁,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低龄化犯罪问题做出了很好的回应。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同时,教育的多元化发展也使得孩子们的智力发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因此,一些孩子身体和智力的发育水平比早些时候提前了很多,原本以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身体智力发育不成熟”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甚至一些孩子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发育已经远远超过部分成年人。
可是这却是一柄双刃剑,对于人性本善的孩童来说,他们能更早的对这个社会的发展做出更理智的认知,尽早的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但是,对于天性残暴的“小恶魔”来说,这恰恰是一件坏事,他们反而能够更好地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种法律法规,规避自己行凶作恶的风险,致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在社会上形成错误的社会效应和行为导向。
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低龄化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恰恰就是因为法律的年龄门槛致使他们逍遥法外,在社会上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比如,2018年湖南沅江12岁的吴某用菜刀杀死他的亲生母亲,手段极其恶劣,性质特别残忍。
当天晚上,他将母亲杀害之藏于卧室之内,并且将门反锁,把作案用的菜刀扔到了屋后的鱼塘里,并且换了衣服,第二天他外公询问,他却镇定自若地谎称“母亲外出了。”
他还用母亲的手机给自己的班主任以母亲的口吻请假,“吴某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后来,外公翻窗户进入卧室,发现地上到处是血,吴某的母亲躺在血泊之中,脖子上有一条深深的口子,双手被砍断,手腕骨头都露出来了,至少被砍了20多刀。
在铁证面前,吴某依然谎称母亲“是自杀的”,而且在警察带他指认现场的时候,他却一脸嬉笑,丝毫看不出害怕的样子。
根据报道,吴某生性顽劣,经常抽烟偷东西,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面前嬉笑怒骂,没有一点尊重人的样子,甚至有时候要不到零花钱还动手打自己的母亲。
由此可见,吴某一身痞气目无尊长,而且心思之缜密手段之残忍,与成年罪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恶魔如果得不到法律的制裁,长大后也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可最后又因为年龄的限制,吴某并没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跟吴某一样逃脱刑事责任的,还有大连的蔡某。
去年,大连10岁女童被害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13岁的蔡某将10岁的女童杀害之后抛尸灌木丛中,蔡某曾经是被害人蔬菜店的常客。
案发之后,他还装成好心人到处帮忙寻找,即使发现女孩尸体之后,他也故作惊讶:“真的死了?”即使被带走带调查,他还在班级群里谎称自己背锅,做着犯罪心理推理的游戏,极力掩饰自己的罪行。
据称,蔡某身高一米七,完全是成年人的体格,而根据他作案前后的所有表现,可以看出他的智力也达到成年人的水准,甚至心理承受能力可能超过很多成年人。可是最后也因为他不满14岁,只是被劳教三年,被害人家属苦苦等待的结果并没有达到心愿。
所以,通过这些案件不难发现,调低未成年人刑责迫在眉睫,既是对这类“小恶魔”自己本身更好的教育,也是对受害者伸张正义的集中体现。
当然,最好的教育是防患于未然,通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确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将来做一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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