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创新管理模式
促进辅警队伍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自2019年12月30日起,乌兰察布市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工作人员陆续以“新形象”上岗。
2020年4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为警察辅助人员举行“换装”仪式。
为了规范管理,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自主设计了辅警制服肩章、警笛、警徽,明确了辅警工作人员在执勤期间按照规定穿戴统一制服和标识,以统一、统一的方式着装,从而形成乌兰察布特有的标识。
2019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地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围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改革相关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因地制宜、主动出击,以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创新为牵引,积极向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报告。在市财政、市人民社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党委和政府全面带头。在公安监督员、财政、人社部门等部门的配合下,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人员管理工作格局形成了完整的辅警队伍支撑体系,有效解决了公安机关辅警岗位人员管理的阻滞、困难和痛苦问题,实现了人员绩效突破、工资有保障、空职业和形象团队的工作目标。
“3+2”和“1+6”体系创建辅警全过程管理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根据队伍管理多元化、人员构成复杂的实际情况,从警务活动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管理两个方面对人员构成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准确划分,创新性地建立了新的队伍管理“3+2”机制。“3”是指在公安机关内部人事管理中分为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人员三类;“二”在警务活动中分为两类:人民警察和警察辅助人员。2019年8月22日,乌兰察布市委第22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等4个系列文件。市公安局针对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人员等级管理规定》等三个配套文件。形成了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1+6”体系,从招募、使用管理、保障、退出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警务辅助人员全过程管理体系,为全面、严格、规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乌兰察布市市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洪说:“3+2”管理体制的划分为公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明确了现阶段辅警的管理工作。道路深远;同时,通过建立“1+6”全程辅警管理体系,确保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章可循,全面拓展辅警/[/k0/】专业发展,确保辅警岗位工作人员政治前途光明、生活安稳、事业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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