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受限(FGR)是指通过超声评估的胎儿体重低于相应孕周胎儿体重的第10百分位,如果低于第3百分位,则被视为严重FGR。FGR可导致死产、早产、低出生体重、胎儿缺氧、新生儿窒息、胎粪吸入综合征和新生儿红细胞增多症,从长远来看,这将影响神经行为发育并增加代谢综合征的风险。
近年来,FGR的临床和基础研究成为产科的热点问题,大量的研究成果相继发表。因此,2013年,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1]出版了《小于胎龄胎儿的调查与管理》指南,同年美国妇产科学院[2]也出版了《胎儿生长受限》指南。根据近年来国内外最新的指南和共识,总结了FGR的预测诊断方法和临床管理方案。
1.1的预测。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1.危险因素:FGR的危险因素包括孕妇、胎儿和胎盘脐带[2-3]。
FGR产妇的危险因素有:高龄、并发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甲亢、自身免疫性疾病、紫绀型心脏病、抗磷脂综合征等)。),营养不良或低体重,药物暴露和滥用(苯妥英钠、丙戊酸、华法林、烟草、酒精、可卡因、毒品等。).
FGR胎儿的危险因素包括多胎妊娠、宫内感染(风疹、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疟疾、梅毒等)。),先天畸形,染色体异常。
FGR胎盘脐带的危险因素包括单脐动脉、帆状胎盘、轮廓胎盘、副胎盘、小叶胎盘、胎盘嵌合体等。此外,一些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如不明原因的产前出血和胎盘早剥等。)也是FGR的危险因素。
因此,FGR病的危险因素应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评估,并根据孕妇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结果和妊娠20~24周的胎儿系统超声指标进行重新评估。一旦确诊FGR,应再次详细询问孕妇的病史,筛查FGR的危险因素,复查血清学筛查结果,检查胎儿是否有先天性感染(如颅内或肝内钙化、巨大脑室)[1]。
一旦发现FGR,应首先排除胎儿畸形。FGR胎儿染色体异常率高达19%。因此,如果FGR怀疑胎儿畸形,且超声软指数为阳性,但没有明显证据表明胎盘血流灌注不足,建议进行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以消除染色体异常[4]。
重度FGR的胎儿感染率可高达5%。建议对重度FGR病进行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梅毒和艾滋病筛查。
2.产次:第一个胎儿的FGR发生率为12.4%。如果第一个孩子是FGR,第二个孩子患FGR的风险可能高达20.1%;如果第一个孩子不发生FGR,第二个孩子发生FGR的风险为8.2%[2]。第一个孩子患FGR病越严重,第二个孩子患FGR病的风险就越高[3]。
3.血清学标志物:妊娠早期唐氏综合征筛查的血清学标志物包括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和游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其中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 <中位数的0.415倍,即低于第5百分位,可有效预测FGR(OR=2.7)[3,5]。然而,用于筛查妊娠中期唐氏综合征的血清学标志物(甲胎蛋白和游离雌三醇)的预测价值有限[6]。
4.超声检查:(1)妊娠早期超声检查验证孕周,了解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如果生化指标有异常,则在妊娠20~24周测量子宫动脉血流阻力[1]。(2)子宫动脉血流阻力测定对低危孕妇无预测价值,但对FGR高危孕妇,妊娠20~24周子宫动脉血流阻力测定可用于预测重度FGR。如果监测过程中多普勒指数异常(单侧或双侧搏动指数> 95%),即使以后恢复正常,FGR风险也会增加。因此,一般建议在孕26~28周动态监测胎儿大小和脐动脉血流阻力,以评估胎儿健康状况[1]。(3)在众多软超声指标中,胎儿小肠的强回声与FGR有关(OR=2.1,95% CI: 1.5 ~ 2.9)。因此,胎儿肠内出现强回声,应采用动态超声监测胎儿大小和脐动脉血流阻力[1]。(4)单脐动脉可增加FGR风险(OR = 2.23,95%可信区间:1.84 ~ 2.69)。帆状血管也会增加FGR、早产和低阿普加评分的风险,但球拍状胎盘与FGR关系不大[3]。
2.诊断方法2。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1.检查孕周:FGR的诊断是基于孕周的准确计算,包括检查产妇月经史、辅助生殖技术和早中期妊娠超声检查等信息[3]。
2.宫底高度:孕24周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应测量宫底高度。腹部触诊可以预测FGR,敏感性为35%~86%(高假阴性率),特异性高达96%(低假阳性率)。如果胎儿体重小于2500 g,孕妇体重指数大于35,且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或羊水过多,子宫底高测量不准确,评估准确性远低于超声。超声应用于评估疑似FGR的胎儿大小。虽然宫底高度的诊断价值有限,但对于体重正常的低危孕妇来说,仍然是一种可靠的临床监测工具。一般建议国际上绘制定制的金属生长曲线和高度曲线。如果妊娠26周后发现宫底高度比相应的孕周标准低3cm以上,或与以前相比无增加,则应进行超声检查,评估胎儿体重、羊水量或深度、生物物理评分和脐动脉血流阻力[4]。宫底高度比相应孕周平均值低4厘米以上,应高度怀疑FGR。
3.超声检查:超声检查评估胎儿体重小于第10百分位,胎儿腹围小于第5百分位,这是目前相对公认的诊断FGR的指标[3]。利用上述两项指标评估胎儿大小,每三周至少复查一次,可有效降低FGR诊断的假阳性率。
如果通过超声评估诊断出FGR或胎儿生长缓慢,则需要进一步的超声检查来区分FGR是同质还是异质。动态超声监测,包括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畸形)、胎盘形态、胎儿大小、脐动脉血流阻力、羊水量等。,有助于识别潜在原因[4]。超声的其他评价内容还应包括胎儿生物物理评分。
3.预防3。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1.阿司匹林:对于有胎盘血流灌注不足病史的孕妇(如FGR、先兆子痫和抗磷脂综合征),她们可以在妊娠12-16周至36周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1]。孕妇有一个高危因素,也建议在妊娠早期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进行预防,其中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年龄> 40岁、孕前高血压、孕前糖尿病(1型或2型)、辅助生殖技术受孕史、胎盘早剥史、胎盘梗死史等。[1,4].
2.戒烟:怀孕期间戒烟[1]。
3.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可改善胎盘功能障碍疾病(如子痫前期、FGR、死胎史等)的预后。),而且对高危孕妇预防FGR应该有一定效果。但目前没有证据支持新生儿的不良反应和长期预后,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预防性应用[1]。
4.吸氧:虽然一些研究发现吸氧可以增加胎儿体重和降低围产期死亡率[7],但仍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孕妇常规吸氧来治疗FGR[1]。
5.增加饮食、补充孕酮或静脉营养不能治疗或预防FGR[2]。
4.监控4。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1.脐动脉多普勒:脐动脉多普勒是FGR最重要的监测方法,监测指标包括最大峰值血流速度/舒张末期血流速度、阻力指数和搏动指数。正常妊娠期间,脐动脉舒张末期压随胎龄增加而逐渐升高,但FGR胎儿上述指标会有不同程度的升高。目前有证据表明,脐动脉多普勒超声监测可以降低高危妊娠的围产期死亡率,但不能降低低危正常发育胎儿的围产期死亡率。因此,不建议正常孕妇进行常规脐动脉血流监测[3]。
当脐动脉多普勒结果正常时,应每1~2周复查一次,但对严重的FGR应适当增加监测频率。脐动脉血流指数异常时(如搏动指数或阻力指数>胎龄平均值2个标准差),如果舒张末期有血流,每周监测2次;如果舒张末期血流消失或逆转,应每天监测。
2.大脑中动脉多普勒:监测大脑中动脉的脉搏指数或阻力指数/脐动脉脉搏指数(脑-胎盘血流比)。如果大脑中动脉的舒张期血流速度增加,则该值降低,这反映了FGR的“脑保护效应”,是FGR胎儿缺氧的标志[3]。脐动脉多普勒正常的足月FGR胎儿大脑中动脉多普勒异常(搏动指数<第5百分位),提示可能存在酸中毒,应及时终止妊娠。此外,大脑中动脉多普勒也可用于评估胎儿贫血。
3.静脉导管多普勒:静脉导管是连接脐静脉和腹腔内下腔静脉的小静脉,通常具有三相血流特征,直接反映胎儿右心房的压力。在大多数FGR胎儿中,静脉导管多普勒恶化发生在生物物理评分恶化之前。如果FGR胎儿静脉导管的血流速度在心房收缩期间消失或逆转,子宫内胎儿死亡的风险将在一周内显著增加。预测一周后宫内胎儿死亡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分别高达100%和80%,围产期结局更差[3]。
4.羊水量监测:超声可以通过最大羊池深度或羊水指数来评价羊水量,但两者都与实际羊水量不同。超声测量羊水量有助于FGR的鉴别诊断和发现胎盘血流灌注不足。
5.胎儿电子监护: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产前电子监护可以降低FGR围产儿死亡率。因此,尽管无应激试验可以反映胎儿健康状况,但它不应是FGR监测胎儿宫内状况的唯一手段[4]。
6.生物物理评分:如果生物物理评分正常,一周内宫内胎儿死亡的发生率较低,但生物物理评分对于预测妊娠少于32周且胎儿体重少于1000 g的FGR病并不理想[3]。
一旦FGR被确诊,应立即开始密切监测。目前比较理想的FGR监测方案是联合评估,包括多普勒超声、羊水量、生物物理评分、胎儿电子监护、胎儿生长等。
FGR的具体监测方案是:每周两次无应激试验,基于胎龄的羊水测量或生物物理评分测量,每周脐动脉血流检测,每2-3周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间隔时间短容易导致假阳性。在此期间,注意监测孕妇是否有子痫前期,并根据孕妇的病情程度增加监测频率,甚至建议住院或制定分娩计划。如果脐动脉多普勒血流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大脑中动脉和静脉导管多普勒。如果脐动脉血流在舒张末期消失或逆转,说明需要及时干预,应住院观察甚至终止妊娠[4]。胎心监护应至少每8小时进行一次,生物物理评分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3]。
5.5的时机。FGR终止妊娠
FGR终止妊娠时,需要综合考虑病因、异常监测指标、孕龄和当地新生儿重症监护技术水平[2]。孕34周前终止妊娠者,需要糖皮质激素促进胎肺成熟;基层医院需要考虑当地新生儿重症监护的技术能力,必要时考虑宫内转运。FGR多普勒监测结果及其他产前监测结果异常。考虑到胎儿缺氧严重,应及时终止妊娠。然而,对FGR来说,一个异常的多普勒结果不足以决定分娩。胎儿FGR监测无明显异常,仅当脐动脉舒张末血流逆转时,可预期终止妊娠至≥32周,仅当脐动脉舒张末血流消失时,可预期终止妊娠至≥34周,仅当脐动脉最大峰值血流速度/舒张末血流速度升高或MCA多普勒异常出现时,可预期终止妊娠至≥37周[1,4]。期待治疗时加强胎心监护是必要的。
1.如果FGR在妊娠32周前已失去或逆转脐动脉舒张末血流并伴有静脉导管多普勒异常,应建议在胎儿能存活并完成糖皮质激素治疗后终止妊娠,但分娩方式必须慎重决定。
2.如果FGR在怀孕第32周之前生长缓慢或停滞,则应住院,通过多普勒血流和其他产前监测进行监测。如果FGR生长停滞超过2周或产前监测明显异常(生物物理评分< 6,胎心监测频繁异常),可考虑终止妊娠[3]。
6.交货方式6。胎儿宫内发育受限
1.剖宫产:仅FGR并不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如果FGR综合征伴有脐动脉舒张末期血流消失或逆转,应尽早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2.阴道分娩:FGR孕妇自然分娩后应尽快入院,并接受连续胎儿电子监护。在FGR,如果脐动脉多普勒正常,或搏动指数异常但舒张末期血流存在,仍可考虑引产,但剖宫产率明显增加[1]。如果FGR是足月妊娠,是否引产主要取决于分娩时的监测,是否进行剖宫产也应主要取决于产科指征[3]。(中国妇产科在线乔娟齐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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