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6日讯 据永春新闻网消息,近日,永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33次会议,通过了多项人事任免。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庄永智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郑永璘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佩芳同志为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永强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此外,因工作变动,会议决定接受蔡萌芽同志提出辞去永春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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