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90元调整为200元。这笔费用征收后,将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了调整。该费用的征收范围和收费标准如下:哈尔滨市四环以内、松北区和平房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工程,以及新区改扩建工程或原属于减免配套费的建设工程,均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调整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综合配套费170元和专项配套费30元两部分。综合配套费包括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环卫设施、路灯、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消防设施建设费;专项配套费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燃气设施配套费。每个支持项目都要收取特别支持费。没有专项配套的,经专业部门认可后暂不收费,待专项配套完善后再收费。
据悉,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将全部用于供水、排水、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环卫、路灯、消防、供热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建设配套费 哈尔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为每平米200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城市建设配套费 哈尔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为每平米200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446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