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爆炸案宣判 3人获死刑
陕西府谷致15死爆炸案一审宣判 11人获刑其中3人死刑
判处被告人郝卫杰、陈英朝、袁保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郝净杰、陈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刘文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郝小月有期徒刑15年
判处被告人白玉宽、白现伟有期徒刑13年
判处被告人白胜法有期徒刑12年
判处被告人陈志勇有期徒刑7年
华商报讯 2016年10月24日,陕西省府谷县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15人死亡,16人重伤,38人轻伤,49人轻微伤。昨日,榆林市中院对被告人郝卫杰等11人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其中郝卫杰等三人被判处死刑,两人被判死缓,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租五间彩钢房研制炸药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郝卫杰、郝净杰、陈普三人合伙在神木市、府谷县一带非法制造、销售炸药牟利。郝卫杰等人通过温某、杨某租赁张某位于府谷县新民镇打井塔村新民镇医院对面的五间彩钢房。
9月20日左右,郝卫杰等人因资金不足联系陈英朝以车抵押贷款48400元入伙。郝卫杰又通过孙某等4人购买硝铵复合肥,并召集刘文保以及陈英朝、郝净杰,将张某从内蒙古购买的10吨硝铵复合肥卸在新民镇彩钢房内。之后,郝卫杰、郝净杰、陈英朝、陈普在河北购买制造炸药的原材料和工具。10月4日,郝卫杰等多人携带购买的工具、材料来到新民镇。郝卫杰在孙某的帮助下购买了硫磺。陈英朝、郝净杰利用所购买原材料研制炸药,陈普、刘文保、郝小月等人卷炸药纸管,炸药试爆未成功。10月8日,留在新民镇研制炸药的郝净杰、陈英朝,试爆炸药成功,并告知郝卫杰。郝卫杰随即召集陈普、郝小月、刘文保、陈志勇抵达新民镇,与郝净杰、陈英朝一起制造炸药约三吨。
10月18日,郝卫杰、陈英朝在河北省曲阳县找到袁保欣,问制造炸药的配方,袁保欣称毕东虎会制造炸药,郝卫杰即让袁保欣约毕东虎到府谷县新民镇试制炸药。次日,郝卫杰等人抵达新民镇,毕东虎制造炸药并爆炸成功。随后几人商议,郝卫杰、陈英朝、郝净杰、陈普与袁保欣、毕东虎各占部分股份。之后郝卫杰、袁保欣购买硫磺一袋。10月21日,毕东虎带陈英朝、刘文保开货运车去山西省临汾市购买了制造炸药的松香、硫磺、“白面”等原料。袁保欣返回曲阳县雇佣白现伟、白玉宽、白胜法三人来新民镇制造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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